我交以前陈欠的房费 房管所没给我开任何收据 不知何不合理 我应不应该要交款收据?

我交以前陈欠的房费 房管所没给我开任何收据 不知何不合理 我应不应该要交款收据?
我欠了好几年了 我的房子本身也有问题 找物业也不来

正赶上手头有点钱 房官员也跟我说 能给我免一些费用
所以我就交了

但是我要票子 他说找不到盖章了 推我到10号来 没到10号那他又给我打电话 说别来了 他们办免一些钱的 都不给票子的

他说帐上都给我清了 说我可以去查帐 我还应不应该要票子了?

第1个回答  2008-01-14
坚决要!不然到时他们赖账!如果他说有些免的而不开票的话,就去告他,不要嫌麻烦,不然后来更麻烦。一定要要,不要放弃,跟他耗,如果他不开就是违法!
第2个回答  2008-01-14
当然要了,空口无凭,立据为证,以后如果有事,可以作为凭证的。
第3个回答  2008-01-13
无论任何部门,在收到钱后都有出具收据的义务,房管所不开收据是不对的,你应该及时主张,不然如何证明你房费已经缴纳!
第4个回答  2008-01-13
必须要求开具发票,如果不开具发票,发生纠纷很容易对你不利。万一他没有给你入帐你也没办法啊
开具发票是交纳费用的必须步骤。是你的权利必须维护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5个回答  2008-01-15
即使不要票子,也需要开个收据,手写的也行。他让你查帐你就查,估计这里面可能有猫腻,也许已经作为坏账转销了,这钱就进了他的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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