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八角井镇货币 安置详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7-28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德阳市旌阳区华山苑安置小区的一位居民,在货币安置政策上有点疑问,向领导求助。

我的基本情况:
1.2008年农转非;
2.2012年结婚,爱人户口转至我所在地区;
3.2013年12月家中房屋拆迁;
4.2014年7月家中小孩出生;
5.2015年4月根据社区安排进行分房;(我与爱人登记为100平米房屋,孩子登记为50平米房屋,因无100平米房源分配,同时未抽中50平米房屋,所以现在我们一家三口均无房)

未抽中房屋后,我跟爱人决定将孩子的平方以货币安置方式处理,但是在处理过程中,出现了问题:
1.旌南安置小区所有与我家情况相同的小孩,进行货币安置时拿到的都是8.5万元人民币;
2.华山苑对于我家小孩进行货币安置的安置金为6.1万元人民币;
3.华山苑在2015年年初对一个与我家小孩情况一样的小孩(比我家小孩早出生一个月)进行货币安置,安置金为8.5万。
我通过社区安置办以及德阳经开区重装办了解到第1,2条信息;通过小区邻居(小孩货币安置为8.5万那家人)了解到第3条信息。

那么,我的疑问来了:
1.旌南小区里的安置人员和我都是2008年农转非的,在我家孩子这种特殊情况下进行的货币安置,为什么有两个标准?
2.为什么在我家小孩这种特殊情况下,华山苑会出现两种不同的货币安置标准?
3.从2015年4月初到5月初,我家人已3次拜访德阳经开区重装办,得到的答复是:“由于有两种标准,所以现在30平米的货币安置不予办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没有任何解决措施?

请领导帮助我解除心中疑惑,谢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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