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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11-10
浅析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供你参考)

摘 要
谨慎性原则在世界各国的会计中都占据着重要地位,我国会计制度也对该原则高度重视。本文界定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涵义,分析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在企业会计实务中的具体运用,指出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在运用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合理适用会计谨慎性原则的措施。

关键词:谨慎性原则 会计实务 问题 措施

目录
摘 要 I
引言 1
一、谨慎性原则的含义及其要求 1
二、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具体运用 3
(一)在资产的定义方面的运用 3
(二)在企业收益方面的运用 4
(三)在企业财务方面的运用 5
三、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6
(一)在操作中具有主观臆断性 7
(二)与其他原则存在冲突 7
(三)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8
四、合理运用谨慎性原则的措施 8
(一)适度的运用谨慎性原则 9
(二)加强诚信教育,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9
(三)协调与其他原则的冲突 9
(四)内外结合,强化约束机制 10
(五)进行充分会计信息披露 10
结语 11
参考文献 12

浅析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
引言
谨慎性原则在世界各国的会计中都占据着重要地位。尤其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公司和投资者都特别重视资本保全,所以会计界愿意按谨慎性原则来处理企业有关资产、财务及企业收益等问题。会计谨慎性原则在我国首次提出是在1993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在2001年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中这一原则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其中规定: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和费用,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这是《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对会计核算中贯彻谨慎性原则的一般要求,使谨慎性原则在会计领域在较大的范围内得到深层次的运用。
就谨慎性原则本身而言,是会计核算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但是,采用谨慎性原则将会影响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并影响企业财务报告的使用者的判断。如果不恰当的理解和应用谨慎性原则,可能会导致企业财务信息的扭曲与失真,这同样是违反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的。因此,正确理解与应用谨慎性原则,是广大会计实务工作者与理论界同样极为重视的问题。为了更好的理解谨慎性原则,笔者就谨慎性原则在会计事务中的运用作一番探讨。
一、谨慎性原则的含义及其要求
谨慎性原则是会计原则之一,又称稳健性原则或安全性原则,是一般性的会计原则。它是针对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因素而形成的一种会计指导思想,要求会计人员在对某些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存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可供选择时,在不影响合理选择的前提下,尽可能选用一种不虚增利润和夸大所有者权益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进行会计处理,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
。它是针对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因素要求人们在会计处理上保持谨慎小心的态度,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失,尽量少计或不计可能发生的收益,把风险损失缩小或限制在极小的范围内。
理解谨慎性原则一定要注意以下两点:第一:要准确理解,不可-断章取义,为我所用。第二:过度谨慎与过度乐观同样都是不可取的。在会计实务中合理运用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做出准确的经营决策,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具有现实意义。
谨慎性原则并没有影响信息用户的决策。谨慎性原则存在诸多争议的主要原因就是很多人认为它不利于决策,而且与其他会计原则存在着冲突。事实上,这一观点是失之偏颇的。会计信息是否有利于经营管理者和使用者作出决策,主要是看它的可靠性和相关性。从前者来看,谨慎原则充分考虑了经济业务中的不确定因素,并使之体现在财务报告中,提供给投资者的是一份更加客观、更加真实地反映企业经营状况的财务报表,大大提高了信息的可靠性。从后者来看,谨慎性原则揭示了企业面临的各项风险,使信息的相关程度大为增加。可见实施谨慎性原则比不实施更加可靠和具有相关性。也就是说,谨慎性原则并没有背离决策有用观。近几年证券市场上一些上市公司对会计处理的不稳健,导致了虚假利润,投资者以此作为决策的依据,从而遭受损失就是例证。
我国会计规范中关于谨慎性原则有以下几个要求:
(1)谨慎性原则存在的基础是不确定性,所处理的是“可能发生”的事项。
(2)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项,特别是费用和损失,在会计上确认和计量的标准是“合理核算”,对可能发生的费用、负债既不视而不见,又不计提秘密准备。而对“合理”的判断则事实上取决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
(3)运用谨慎性原则的目的是在会计核算中充分估计风险的损失,避免虚增利润、虚计资产,保证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
二、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具体运用
谨慎性原则贯穿于会计实务的方方面面。1993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与2001年新的《企业会计制度》都规定了谨慎性原则,而且《企业会计制度》对《企业会计准则》谨慎性原则作了进一步的发展,更进一步充实了谨慎性原则的内容。下面就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具体运用作以下阐述:
(一)在资产的定义方面的运用
2001年1月1日起在所有企业实施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暂时在股份公司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根据谨慎性原则,采用了国际通用的经济利益流人/流出法对会计要素进行重新定义。《企业会计制度》第二章第12条指出: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间接地增加流人企业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潜力,这种潜力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单独产生现金流入。某些情况下则需与其他资产结合起来,直接或间接产生现金流量。预期不能带来经济利益的,就不能确认为资产。
根据该定义,资产的最重要特征是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某项支出如果具有未来的经济利益的全部或部分,它就可以作为企业的资产;否则,就只能作为费用或损失。
根据该定义,那些由于技术进步原因,长期闲置不用的设备。或因某些原因无法使用的设备如果仍然作为资产反映在资产负债表的借方,不仅会造成资产虚增,更会造成对外提供的财务信息失去真实性;因此,如果某项资产失去固有赢利能力,就不应确认为企业的资产,而应在其失去为企业创造未来经济利益的时候,确认为一项损失。
与以往的准则与制度相比,该定义对资产的确认与计量,不仅体现资产的本质特征,而且强调了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对于遏制资产与利润的虚增有重要意义。
(二)在企业收益方面的运用
从收益的确认的角度来看,目前,在我国不同行业,不同业务确认收人的具体原则并不完全相同,但是所奉行的基本原则,应是谨慎性原则。收入多计,会直接导致利润与净利润的虚增,不仅加大企业自身风险,也会产生严重误导。
因此,目前就股份公司而言,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收人》与《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具体要求,不仅是企业自身防范风险所必须,也是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要求。
从谨慎性原则出发,不高估收益,不低估负债和费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短期投资所取得的现金股利和利息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短期投资账面价值,不再作为投资收益确认当期损益。
(2)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资本公积,而非当期损益。若发生债务重组损失,则确认为当期损失。
(3)到期不能收回的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后,期末不再计提利息,其所包含的利息,在有关备查簿中进行登记,待实际收到时再冲减收到当期的财务费用。
(5)企业对财产清查中所发生的盘亏,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于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6)企业确定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至零为限。
(7)企业对外担保、商业承兑票据贴现、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等业务可能产生的负债,应按照规定的项目以及确认的标准,合理地计提各项可能发生的负债,并计入“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科目。
(三)在企业财务方面的运用
从财务分析的角度来看会计报表分析是指以会计报表为主要依据,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评价和预测的一种手段。作为企业的财务报表使用者在分析企业会计信息时应该持谨慎态度。下面就几个比较典型的财务分析指标所体现的谨慎性原则进行论述:
1、对企业债务的确认
对负债的确认同样要遵守《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与《企业会计制度》中关于负债的定义,同时也要注意具体相关规范的规定。负债,依据产生的事实是否明确,未来偿付金额日期和受偿人是否明确或者可以合理确定,负债可分为可确定负债与或有负债。或有负债的确认就应遵守《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的规定。《或有事项》准则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充分反映预计负债,并予以确认,也可使企业的经济风险得到有效释放,也有利于企业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第4条,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企业应将其确认为负债:(l)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该企业;(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因此,企业如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或有事项情况,就应及时做出判断以便按照谨慎性原则,估计金额,并作为预计负债入账。
2、流动比率的计算
流动比率是衡量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其计算公式为: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应当在计算流动比率指标时予以扣除或根据具体情况按一定比例扣除。因此,在分析流动比率时,对于流动资产中各个项目的构成的考虑是很有必要的,即使两个公司具有相同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中现金、应收账款等货币性资产占有较高比例的公司,与存货比例较高的公司相比就有较强的流动性。另外,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中最好应加上将有可能发生的可以预计的或有负债,如应收票据贴现、诉讼赔偿金等。
3、速动比率计算
速动比率是一种更及时地反映企业流动性的指标。它的计算公式为: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所谓速动资产是指变现能力较强的流动资产,它包括现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在有价证券上的短期投资等,但不包括存货和待摊费用等。速动资产不包括存货是因为存货转化为现金的能力相对较差,并且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而待摊费用虽然属于流动资产,但是它的变现能力或偿债能力是非常低的,几乎是零。速动比率更充分地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的要求。
三、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任何事物的运用都有其两面性,因此谨慎性原则的应用也不例外,在谨慎性原则的应用过程中也存在这样的问题。
归纳起来,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在操作中具有主观臆断性
谨慎性原则在实务操作中带有极大的主观臆断性,受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职业判断能力的影响,从而导致会计信息的不可验证性。比如,在期末存货计价时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谁低法,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中的“可变现净值”如何计量确定,《制度》中表述为“可变现净值,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须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这三个估计,任何一个估计脱离实际较大,可变现净值就难以计算正确。也就不能排除人为因素对当期损益的影响与控制。
正是因为具有主观臆断性,谨慎性原则可能被企业用作虚减资产和利润的手段
。谨慎性原则应用的本意是对存在的风险和可能发生的损失加以合理估计并及时确认,从而帮助企业在实际风险发生前化险为夷,保护债权人和所有者的利益。但目前却被某些企业作为“蓄意”高估损失和费用的手段。
(二)与其他原则存在冲突
谨慎性和其他的会计原则在应用的过程中存在着相冲突的一面
(1)与可比性、一致性会计原则的冲突。可比性、一致性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并且不得随意变更。但谨慎性原则允许企业根据自身具体情况的变化改变会计核算的口径和方法,因而与可比性、一致性原则发生冲突。
(2)与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的冲突。配比原则要求一定会计期间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应在同一会计期间确认计量,以便正确计算和考核成果;而谨慎性原则体现的则是尽可能在当期确认可能发生的损失、费用,滞后确认或不确认可能的收益,这必然会影响到企业利润的正常计算。
(3)与真实性原则的冲突:真实性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谨慎性原则却要求在会计实务中确认可能发生但尚未发生的损失与费用,这明显与真实性原则相矛盾。
(三)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可比性原则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不同的企业可能处于不同的行业、不同地区,经济业务发生于不同的地点,为了保证会计信息能够满足决策的需要,以便于比较不同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只要相同的交易和事项,就应当采取相同的会计处理方法。由于各单位的经济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同,管理者的意图也不同,预计损失和确认收入的具体做法也不一定相同,这就很难使各单位的会计信息具有可比性

当然,谨慎性原则在运用中还存在一些其它问题,在此不再详细叙述。
四、合理运用谨慎性原则的措施
针对谨慎性原则在运用中存在的问题,结合谨慎原则的基本要求,笔者认为,应当合理运用谨慎性原则。合理运用谨慎性原则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适度的运用谨慎性原则
应用谨慎性原则的优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它的运用程度,过度谨慎或不够谨慎都会降低应用谨慎性原则的优点而扩大其缺点,使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得不到准确的提示,从而使企业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在决策等方面受到误导。可行的方案是寻找一个应用谨慎性原则的平衡点,以使谨慎性原则的优点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而将自身的缺陷约束在最小的范围内。为此,要对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运用加以约束。在会计实务中,对谨慎性原则的应用前提和条件进行必要的约束,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会计人员的主观性和随意性。通过约束条件的限制,使得谨慎的会计程序与方法将主要依据客观前提而定,减少了操作上的随意性,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地预防和避免谨慎性原则与其他会计原则的冲突。
(二)加强诚信教育,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制度》的颁布与实施,打破了行业、所有制、组织方式和经营方式的界限,建立了全国统一的会计制度,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充分协调。企业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谨慎性的会计政策,如何选择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如何选择计提折旧的方法,如何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如何确认当期的费用,如何使企业资产更有效,利润更真实,这都需要会计人员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职业判断能力
。因此,会计人员既要加强专业理论的学习,又要重视会计实践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职业判断能力。
(三)协调与其他原则的冲突
谨慎性原则与其他会计原则间的冲突是不能从根本上避免的,但我们可以在应用的过程中进行相互协调,力争减少它们之间的冲突,应做到以下几点:
(1)当冲突发生时,要正确处理各原则之间的使用顺序。在会计原则中,真实性始终居于首要位置。谨慎原则则需要在真实原则的控制下适度进行;若权责发生制与谨慎原则发生冲突时,谨慎优先;与其他会计原则的优先使用顺序可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2)在确定会计核算原则的优先使用顺序后,要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选用的处理方法及影响程度予以说明。
(四)内外结合,强化约束机制
充分发挥独立审计的外部监督作用与强化企业内在约束机制结合,来强化约束机制。
虽然《企业会计制度》对谨慎性原则的运用规定得更加规范,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难避免主观随意性。因此,为防止企业基于自身利益,以运用谨慎性原则为借口随意变更会计核算方法,高估损失、低估收入、虚列成本费用,歪曲真实的经营成果,把谨慎性原则当作成本、利润的调节器,就需要加强以独立审计为核心的外部监督体系,同时强化企业内在约束机制,优化会计行为,从而确保会计信息的公允性。
(五)进行充分会计信息披露
将谨慎性原则的运用与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有机地结合起来。凡是与谨慎性原则运用有关的、会影响投资人和债权人等信息使用者判断的信息都应在财务报告中做出全面陈述,包括谨慎性原则的若干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应用的背景、产生的影响等。
结语
总之,谨慎性原则的充分贯彻和实施为补充和完善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解决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的会计核算问题,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该原则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在运用中要注意采取一定措施,以增加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运用中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大约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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