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医院需不需要负责,算是误诊、属于医疗事故吗?可以找医院赔偿吗?

第一次是去A医院检查:由于例假迟迟没有来(47天),5月2日到医院验了血,做了B超,医生诊断说是没有怀孕,并当时就给打了催例假的针,三天打了三针,还给开了药吃了,药是坤宁丸,说是打完针后三天就会来例假,但是三天后没有来。
第二次是去B医院:5月9日晚,由于突然右胸腔疼痛,到中医院检查,医生诊断过程中问是否怀孕,由于之前几天刚刚做了检查,所以就很肯定的告诉医生说是没有,刚刚检查过的,结果医生便开了X光胸透单,发现肺部有阴影,之后又开了CT检验单,结果说是肺部感染,要求住院治疗,于是于5月9日晚上住院。
第三次是去A医院:由于5月12日治疗肺炎的药物刚刚注射完,有恶心干呕的症状,便找医生,医生说明天才能给开检查怀孕的验血单,但是个人比较着急就又去了A医院去检查血和B超,看看是否怀孕,结果医生(和第一次同一个医生检查)说是怀孕了,当时也很激动,询问医生,医生缺解释说孕囊之前太小没有检查出来。之后回到B医院(因为还没出院,只是临时出去其他医院检查)做了B超,说是确定怀孕,但是孩子建议不能要,因为打了很多消炎药,照了CT,还有之前医生也给开了催例假的药,对孩子影响很大。
综合上述所说,A医生在不明确或者检查结果不准的情况下就给随便开药打针,还有A医生的检查结果误导孕妇对后来的病症没有采取保守治疗,导致孩子不能要,一方面要做手术对身体有很大影响,另一方面一个正常的本来可以生的孩子现在不能要了。这种情况算是误诊或者算是医疗事故吗,可以寻找A医院的进行赔偿吗,请教各位比较了解法律的,谢谢!

第1个回答  2012-06-05
医院误诊,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纵横法律网-江苏尚鼎律师事务所-陈七香律师
第2个回答  2012-05-25
是医疗事故,可以上诉要求赔偿
第3个回答  2012-05-25
如你所述,有可能构成医疗事故,建议去医疗事故鉴定机构鉴定确定。追问

有专门针对这种情况做鉴定的机构吗

追答

有。找市级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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