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伙人(企业一共两个合伙人 我是企业法人并且是大股东)在合伙期间, 弄虚作假、 瞒报虚报 、侵吞财产 ,我不想再与他合作了, 我将如何讨回公道?请问在这方面法律条款有什么规定? 我有没有权利让他退伙? 对于合伙人的这种行为, 我作为法人和大股东 ,有什么权利?合伙人弄虚作假、 瞒报虚报 、侵吞财产 ,我不想再与他合作了, 我可以让他退伙吗(我是法人 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