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就业协议后,不是事业单位,档案放在人事局吗?想进别的事业单位需要改派吗?在哪里改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2-04-07
签了就业协议,如果单位没有正规的人事管理和接收能力,档案往往委托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现在很多毕业生都是这样的,到外企、私企就业没有后顾之忧。
如果进事业单位,还是要看单位的隶属和管理范围。只要是在就业报到证派遣的人保局管辖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正常接收,不需要办理改派(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协议或开除接收函,到人保局报到,人保局会开出人事派遣单,到单位的人事部门报到就可以了)。
但是如果是省属事业单位等,超出报到证报到范围,就需要到原报到证签发的省级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需要原报到证,原报到证派遣人保局放行函,新单位接收函及省级编办的相应编制审批手续等,进行改派。
第2个回答  2012-04-18
1)档案是放在人事局的
2)进事业单位当然需要改派
3)去当地就业指导中心就可以改派
第3个回答  2012-04-07
就业协议就业协议是指求职择业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录用或就业关系而达成的协议。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为了确定录用或就业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它是合同的一种形式。报到证报到证,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印制,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列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才能持有效报到证件。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的工作。报到证为一式三联(正本和副本),正本为蓝色由毕业生持有,到单位报到时交给单位;副本为白色一般由学校负责放进毕业生的档案。1、《就业报到证》有何作用?答:(1)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3)凭报到证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户口和人事档案等手续(4)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5)《就业报到证》一人一份,由省就业指导中心签发。(6)毕业生在工作单位转正和干部身份的证明。档案与户口一、档案1、档案原则上不能由毕业生自带,但经就业单位(此类单位必须拥有人事权,多为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升学深造学校开出同意学生本人自带的委托证明,经本人提出申请,辅导员批准后,允许本人自带档案。2、毕业生档案寄送:(1)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档案,于每年的6~7月直接送到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档案室代管。(2)广州生源的毕业生档案于每年的6~7月直接送到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98号精典大厦七楼,广州生源的毕业生报到地。)佛山生源(包括佛山五个区: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三水区)的毕业生档案于每年的6~7月直接送到各区的人才交流中心。非上述情况的毕业生档案由校区就业指导中心通过南海机要局直接寄送毕业生回生源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要求学校将毕业生档案直接寄送其指定地方的除外)。3、毕业生必须在毕业后半年内查询自己的档案,并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办好相关的档案托管手续,如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确认未收到,应及时告知校区就业指导中心并请求查询,如未按时间查询,一年后学校将无法提供相关服务(一般查询全过程需二周)。因为根据邮政局寄送机要材料相关文件规定,各单位寄送的机要清单最多在邮政局保管一年,一年后机要清单统一销毁,届时将无法给这部分毕业生提供相关查询服务。所以毕业生必须安排好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查询自己的档案去向。4、对于已成功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如果是正式党员,党员材料应装入人事档案,一起送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预备党员的材料不跟人事档案一起送出,其材料暂时由学校组织人事办代为管理。二、户口1、入户地址务必详细到门牌号码,而不仅是单位名称,没有详细地址不予受理。2、户口迁回原户籍的,不论户口性质如何(城镇、农民)均不需提交任何证明,只须填写原户口地址即可。届时由毕业生本人凭户口迁移证、报到证等到生源地人事局报到后自行办理迁户工作。3、毕业生能提供户口迁入指标书面证明的(即人事局接收函或公安局准入证明),则可迁往落户地址,书面证明统一上交毕业班辅导员鉴证保存;如不能提供迁入指标书面证明的,原则上迁回原户籍地。4、考取了专升本的同学,户口迁移地址处填写录取学校的地址。5、已经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户口暂时保留在学校,迁移地址处填写暂缓就业。6、如因毕业生本人未准确将迁移地址填报给就业办而造成错误的,则由毕业生本人到公安部门办理更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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