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费给多少才合法?

根据民法规定,“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那比如,我月薪一万八,人均最低保障线是1245元,而且我爸妈救我一个儿子。那我每月必须给我爸妈的赡养费难道要(18000-1245)X50%=8377元才算合法?那我还养老婆孩子吗?还有如果我是开小公司的,月入十万好了,难道我每月要给爸妈将近五万才算合法吗?不给是不是爸妈就可以去告我?

第1个回答  2021-10-03
在法律上,能够保证父母日常生活必须即可,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2个回答  2021-10-02
我觉得这种应该是根据当地的消费水平来决定,如果当地消费水平比较高,最少也要一到两千左右,如果消费水平低的话,可能三五百也算是比较正常的。
第3个回答  2021-10-02
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
第4个回答  2021-10-02
你说的规定,哪里有?

赡养父母是义务,满足父母的生活需要,也是对父母经济困难的补助,如果不困难的,不需要你支付,看法律要看具体的条文,不能听人说,至少自己核实一下。
第5个回答  2021-10-02
赡养费让父母生活有保障就行了,没有必须给多少的标准,现在很多老人也有退休金。和父母好好商量一下,相互理解,子女也有自己的压力,还要养家养孩子,作为子女尽量做的两头兼顾就是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