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篮塘镇白沙乡,围仔村人,我乡水田转让给人建水塘水库,并影响其他水田耕种,水...

我是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篮塘镇白沙乡,围仔村人,我乡水田转让给人建水塘水库,并影响其他水田耕种,水土流失,阻止无效,是否在三打二建范围内之事

第1个回答  2012-10-07
建置沿革:紫金地域,春秋时属百越地,战国属楚,秦代起属南海郡博罗、龙川两县地,隋唐为归善、兴宁两县地,宋元为归善(今惠阳)、长乐(今五华)两县地。明隆庆三年(1569年)置永安
县,属惠州府。民国元年(1912年)属广东省都督府,民国3年改永安县为紫金县,属潮循道,民国15年隶属东江各属行政公署,民国26年隶属第四行政督察区,民国38年(1949年)改属第二行政督察区。1949年5月紫金县解放,隶属于东江专区。1952年改属粤东行政区,1956年隶属惠阳专区,1959年改属汕头专区,1963年复属惠阳地区,1988年改属河源市。

县名由来:紫金建县前,分属长乐县(今五华县)、归善县(今惠阳)两县地。明朝嘉靖年间,两县农民、矿工起义不断,其中青溪磜头山矿工起义持续20余年,范围延及兴宁、长乐、程乡(今梅县)、揭阳、河源、龙川、博罗,及海丰、归善、东莞,均以归善县古名、宽得都及长乐县琴江都为大本营。省、州府为此进行数次征剿,因幅员广、山沥多、易聚散,而未见显效。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两广都御史吴桂芳派重兵进行第五次征剿,镇压起义。为确保安靖,明隆庆三年(1569年)朝廷批准割划归善县古名都(秋香江流域)、宽得都(柏埔河、义容河流域),长乐县琴江都(琴江流域)共3都设立永安县,意即从此永远安定。以古名都乌石约安民镇(今紫城镇)为县治,建筑县城。因该县名与福建省延平府永安县同名,且其建县于明景泰三年(1452年),早于本县117年,民国3年(1914年),中央政府批准永安县改名为紫金县,以紫金山命名。
第2个回答  2012-10-09
?,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以下简称”标准“)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的广东省(不含深圳市)农业集体土地(耕地,园林,林地,养殖水面) “标准”和“未利用土地补偿标准区域的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等级”(以下简称“分类”)同时使用。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执行现有的法律和法规。
二,“标准”只包含两个收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额外的计算。
?园区的发展,没有列出的分类与镇或邻近城镇的标准。
四,各地征地补偿不得低于“标准”。以上人民政府对县(市,区)根据“标准”和“分类”,在特定区域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的区域发展当地的实际情况,该记录应报国土资源部。
第五,“标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标准”的颁布和实施,之前已报国土资源厅受理的征地项目,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原来的有关规定,手柄听证会结束之前发布的“实施标准“计划,土地补偿费预付土地收购项目,国土资源厅的土地收购标准的原有关规定受理之日起30天的”标准“。
?,由于本行政区域的调整或其他原因,个别村没有达到的同意镇所在班级的年级,土地征用材料,响应的征地补偿标准的原因,省人民政府。
?七,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更新的“标准”和“分类”。
?八大“标准”和“分类的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鲤鱼沉莹岸盲子洲法科姿唐仁滋润狗,曲唤醒裴行0| 评论向TA求助回答者: hgb78850 | 六级采纳率:57%擅长领域: 暂未定制参加的活动: 暂时没有参加的活动
回答 共2条2012-10-5 23:46黄茂锋001 | 一级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五一村当地政府、国土资源局充当保护伞,上百亩水田耕地被政府、村支书记冯海云等多年多处被违法强征强建,相关部门相互包庇隐瞒。  五一村树光村小组受害残疾村民黄茂锋身份证号(441621197704044095)二亩耕地被五一电站水浸、破坏、霸占10几年。受害人黄茂锋多次与电站协商交涉,要求复耕放、放排水,停止水浸,保护耕地和田上作物时,反遭紫金县公安局冠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在2012年7月9日17时拘留(办案人:陈小锋赖国安),2012年7月18日18时逮捕(河公紫逮通字2012第00100号没有期限和办案人)至今2012年9月27日无下落。  1.九和政府打着(紫金县国土资源局批准,同意使用位于五一村塘唇村村民小组中心坑地段的水田12亩,旱地6亩。)合法旗号,为五一电站实际强征多征收水田、旱地菜地等耕地上百亩之多。光受害人黄茂锋所在村小组树岗村被浸被强征耕地就达40多亩,黄茂锋被强征个人耕地水田7分(7700元/亩),畲地一亩多(4000元/亩),菜地4分5厘(4000元/亩),果树青苗补偿6500元,共补偿19890元。无任何征地安置双保等损害五一村失地村民利益。  2.五一村支书冯海云租用上百亩耕地包括五一树光村村民小组在内的耕地,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行为,在五一村村民黄天送包括受害人黄茂锋在内的多次上告投诉下,紫金县国土资源局已严格按《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的规定,发出紫国土资(执)字[2009]L20《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予以立案查处。如今却成为一纸空文。冯海云在当村支书其间大量运用关系,在原本属于五一村树光村民小组黄氏祖辈耕种的耕地上违法建筑大量房屋、别墅等,破坏了耕地,改变了土地使用性质,致使不同意租用给冯海云的黄丁来家3到10亩耕地无水利沟渠放排水,作物、耕地遭到破坏。  望各级政府和国土地资源局切实查实查处并回复受害村民所反映的问题:  一,被强征耕地残疾村民黄茂锋在电站水浸耕地作物,保护耕地和作物时,前往电站要求电站放排水时在2012年7月9日被冠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被紫金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并逮捕至今无下落。  二。政府替五一电站谎批16亩耕地,实征五一村耕地近100亩。  三,孤寡残疾人黄茂锋因被政府强征收的二亩耕地问题没有解决而被政府停止享受所有低保社保残疾人保障金等一切保障。要求合理补偿二亩耕地,并安置社保底保等。  四,五一村支书冯海云违法建筑侵占耕地行为要求拆除并复耕,恢复耕地的各种水利水沟放排水设施。 0| 评论2012-10-7 13:51wowo1985 | 五级建置沿革:紫金地域,春秋时属百越地,战国属楚,秦代起属南海郡博罗、龙川两县地,隋唐为归善、兴宁两县地,宋元为归善(今惠阳)、长乐(今五华)两县地。明隆庆三年(1569年)置永安
县,属惠州府。民国元年(1912年)属广东省都督府,民国3年改永安县为紫金县,属潮循道,民国15年隶属东江各属行政公署,民国26年隶属第四行政督察区,民国38年(1949年)改属第二行政督察区。1949年5月紫金县解放,隶属于东江专区。1952年改属粤东行政区,1956年隶属惠阳专区,1959年改属汕头专区,1963年复属惠阳地区,1988年改属河源市。
县名由来:紫金建县前,分属长乐县(今五华县)、归善县(今惠阳)两县地。明朝嘉靖年间,两县农民、矿工起义不断,其中青溪磜头山矿工起义持续20余年,范围延及兴宁、长乐、程乡(今梅县)、揭阳、河源、龙川、博罗,及海丰、归善、东莞,均以归善县古名、宽得都及长乐县琴江都为大本营。省、州府为此进行数次征剿,因幅员广、山沥多、易聚散,而未见显效。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两广都御史吴桂芳派重兵进行第五次征剿,镇压起义。为确保安靖,明隆庆三年(1569年)朝廷批准割划归善县古名都(秋香江流域)、宽得都(柏埔河、义容河流域),长乐县琴江都(琴江流域)共3都设立永安县,意即从此永远安定。以古名都乌石约安民镇(今紫城镇)为县治,建筑县城。因该县名与福建省延平府永安县同名,且其建县于明景泰三年(1452年),早于本县117年,民国3年(1914年),中央政府批准永安县改名为紫金县,以紫金山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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