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中有一泼妇,去她家农田干活所走的路以前是属于别人家的一片洼地,洼地的主人为了使洼地后面农田的主人便于往返,经农田主人的请求就在洼地中垫了一条路。时隔十几年,那天不知为何,农田主人将洼地主人种在洼地中的树枝剪掉了(据她说是挡住了她的路),洼地主人在与农田主人协商的过程中,农田主人破口大骂,说什么洼地的主人欺贫爱富,巴结有钱人等等难听的话,洼地主人说你再骂我就将路挖掉,可那泼妇却越骂越难听,洼地主人一气之下就将路挖了一个坑,谁知农田主人不知反省,反而越骂越凶,只要看见洼地的主人,不管在哪里,她就会破口大骂,虽不指名道姓,可谁都能听出来是在骂洼地的主人,太难听了,村里人都听不下去。后经村委会调解,洼地主人同意路仍留着,但要求农田主人就其前面的几次谩骂赔礼道歉,可农田的主人拒绝道歉。现在洼地的主人想不通,从自家地里开路,还骂自己,还拒绝道歉,这样是不是太欺负人了。想就此事咨询一下,那名泼妇的行为是否构成侮辱罪,如果是,会受到怎样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