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个回答 2023-08-23
《规定》指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重点是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执纪监督权等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的权力行使以及遵守党纪政纪情况。 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健全纪律执行机制,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纪委书记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等工作;班子其他成员不同时分管信访、案件检查、案件审理工作;班子成员分工原则上每届任期内至少调整一次;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等事项时,实行纪委书记末位表态制。 为确保制度的刚性约束,《规定》还明确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部门领导具体负责的监督责任制。 对因监管不严导致纪检监察干部出现违纪违法问题,或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不及时报告、查处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干部所在部门主要领导和所在机关分管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