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公司给员工上保险,员工不想上,可以签订协议吗?如果把保险那份钱给员工,那要给员工多少钱呢?

我们公司以前就是市场上的个体经商户,现在成立了公司,目前什么劳动合同都没有,各项机制也不健全,现在公司要给与员工上保险,员工不想上,这样对公司对员工有什么利弊?是不是公司内所有员工都要上?各险种有比例划分的(比如说上工伤险不上其他的,或者员工可以选择自己所上社保险种的种类?)?友友们帮忙解答一下啊,谢谢

第1个回答  2012-10-18
可以明确的告诉你,不可以,你这样做是违反社会保险法的。到时候,如果员工出了什么事情,由于你公司为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你公司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千万不要这样。
第2个回答  2012-10-18
按法律规定五险所有员工都要缴纳,不分户籍、户口性质,且五险不能随意选择
如果不缴费社保即使签订协议,也是无效的,发给员工的保险费会被认作是单位福利
如果将来员工想上保险,要求补缴,公司只能补缴
如果工作期间出现工伤、或者有生小孩,相关的报销费用也要公司承担
而且不缴纳社保,员工看病无法报销追问

那员工就是不买怎么办,总不能强制吧?

追答

这是法律规定强制缴纳的,没有买不买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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