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中指骨折算几级工伤

工作的时候不小心受伤了,左手中指的末端骨折,指甲也在做手术的时候拔除了,但是将来可以张出来,公司说要去做工伤鉴定,请问,要是去了,这种情况能鉴定上么?

工伤大拇指八级,其余十级。

具体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准。

PS :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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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工伤大拇指八级,其余十级。 具体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准。工伤只要是有骨折就能评上,做了手术是九级,保守治疗是十级。但需要由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伤愈(医疗期满)后进行综合的评定,以最终的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法律分析
工伤十级伤残,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1.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2.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长短需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3.护理费: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护理或支付护理费;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各省规定的标准略有不同。 5.工伤一次性赔偿:(1)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还可以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各省规定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咨询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可以的,应该是十级,具体以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准。
这么说吧,入级不入级不是你应该担心的,想拿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赔偿,就必须经过这程序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10-29
你好,依照经验,一般来讲,只要涉及到骨折,基本上可以评到十级伤残。
第4个回答  2012-10-29
这样的伤情,大多数地区是可以评定为伤残十级的。依据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序鉴定标准》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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