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农村独女户养老保险有什么补贴?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10-04
一、特别扶助对象

确认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二、奖励扶助对象

确认条件

1、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2、现存一个子女、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3、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4、本人为乐清户籍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或未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简称城镇独生子女父母)。

补助标准

农村独女户父母每人每年补助3600元,年递增3%;农村独子户和二女户父母及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年补助1560元。

下列人员不属于奖励扶助对象

1、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包括国企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基本养老保障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

2、未婚单亲收养的(离婚、丧偶除外);

3、受到刑事处罚,尚在服刑期的(含缓刑);

4、农业户口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含退休)。

三、独女户养老保险补助对象

确认条件

1、具有乐清户籍且为农业户口;

2、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3、生育或依法收养一个女孩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0周岁(女方197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男方197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补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独女户父母,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0周岁的,由市财政补助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农村独女户父母双方都可参保,每人每月补助我市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的60%;丧偶、离异单身的独女户均补助60%。参保补助对象属于低保户的,其保险费用全部由市财政补助。农村双女户家庭父母享受养老保险费补助最长期限为15年。

四、双女户养老保险补助对象

确认条件

1、具有乐清户籍,且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

2、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多生育子女的;

3、只生育两个女儿,且已落实绝育手术的;

4、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0周岁(女方197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男方197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5、按自愿原则,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补助标准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双女户家庭父母双方都可参保,每人每月按我市灵活就业人员最低月缴费标准的40%予以补助;丧偶、离异单身的双女户均补助40%。农村双女 户家庭父母享受养老保险费补助最长期限为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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