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央产房是指中央在京单位出售、承租给职工的住房,包括已购公有住房、拆迁安置房、职工住宅、承租公有住房等。职工的原始购房合同卖方为中央在京的行政、事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
“在京中央单位”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单位,“在京中央企业”及其所属单位。
具体认定哪些属于央产房需要与产权单位联系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