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认识的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身份证信息用作他公司法人代表还被限制高消费了怎么维权?

请问,各位百度网友,有谁经历过被认识的人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用作他公司法人代表最后被限制高消费了,是做不了高铁,才找出来是被认识的用作了法人代表,他可能知道他公司要被告了,又有我的身份证信息,因为双方认识,也在一起合租过,然后合租几年了就分开了,对方全程网上变更成功,然后吃饭的时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对方人脸识别了。压根不知道有这个公司存在,也没在这家公司上班,也没有参与经营,更没有签字,去了工商局说凡是是线上操作了,人脸识别过,不管是不是本人签字一律按知情处理,只能要求对方变更回来,问题对方都这样做了,怎么会变更回来,有经过的怎么维权成功的吗?有经历过的可以告知我一下,我现在太难了,过了几年除了不是本人签字这个唯一证据,年限太久没有任何证据,怎么办

第1个回答  2023-07-02
首先你这种情况肯定是不是一个身份证的问题,而是你肯定是作为这个企业的法人,那么当出现问题欠款的时候,那么会被法院认为法人是老赖,所以说才会有这些限制的,那么这种情况你只能找到本人,把你这个法人去掉,这样的话与你就没有关系了,我只是到法院起诉,这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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