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叔仪相鲁嗜鱼,一国尽争买鱼而献之。公叔仪不受。其弟子谏之曰:“夫子嗜鱼而不受也,何也?”对曰:“夫唯嗜鱼,故不受也。夫即受鱼,必有下人之色;有下人之色,将枉于法;枉于法,则免于相,虽嗜鱼,我能长自给鱼。”此明夫恃人不知自恃也。 (选自《初潭集》)
齐有甄彬者,有器业①。尝以一束苎②,于荆州长沙西库质钱。后赎苎,于束中得金五两,以手巾裹之。彬得金,送还西库。道人大惊曰:“近有人以金质钱,时忽遽③,不记录。檀越④乃能见归,恐古今未之有也。”辄以金之半仰酬,往复十余,坚然不受。因咏曰:“五月披羊裘负薪,岂拾遗者也?”彬后为郫⑤令,将行,辞太祖。时同列五人,上诫以廉慎。至于彬,独曰:“卿昔有还金之美,故不复以此诫也。”(选自《谈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