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问题

房子是公公结婚时给我们买的,房产证是公公的名字,现我们住了已有五年,还有一小孩,儿子不幸去世后,儿媳有没有居住权,

第1个回答  2010-01-21
你们离婚了吗,如果离婚了,能够证明房子是公公赠与给你们二个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分一半。如果没有离婚,那么你当然的享有居住权了。
第2个回答  2010-01-21
房产证是你公公的名字,就不是你们的共同财产,法律上你是没有权利的。

但是不知道房子你们有没有还房贷,如果你们还了房贷,可以要求返还。

这个还是最好你们商量一下,出于孙子和情感的考虑吧。
第3个回答  2010-01-21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回答如下:

在没有得到产权人的同意或者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原则上是没有此项权利

解答完毕,祝好运!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1-21
那你向公公问一下.给不给儿媳居住了(房产证是公公的物业).
第5个回答  2010-01-21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

儿媳对于对于房屋的产权要求没有法律依据!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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