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第二章解读,彻底颠覆认知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14
【 原文 】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

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

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不为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 注释 】

斯恶已,“恶”指丑,与美相对。在于说明观念的对立形成,并且在对待关系中彰显出来。

有无相生:“有”“无”指现象界事物的存在或不存在而言,这与十一章“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的“有”“无”同义,而不同于第一章的喻本体界之道体的“无”“有”。

圣人:这是道家最高的理想人物,其人格形态不同于儒家。儒家的圣人是典范化的道德人。道家的“圣人”则体任自然,拓展内在的生命世界,扬弃一切影响身心自由活动的束缚。两者无论对政治、人生、宇宙的观点均不相同,不可混同看待。

无为:不忘为,不干扰。

不言:不发号施令,不用政令。“不言之教”意指非形式条规的督教,而为潜移默化的引导。

【 今译 】

天下都知道美之所以为美,丑的观念也就产生了;都知道善之所以为善,不善的观念也就产生了。

有和无互相生成,难和易互相促就,长和短互为显示,高和下互为呈现,音和声彼此应和,前和后连接相随。

所以有道的人以无为的态度来处理世事,实行“不言”的教导;万物兴起而不造作事端;生养万物而不据为己有;作育万物而不自恃己能;功业成就而不自我夸耀。正因他不自我夸耀,所以他的功绩不会泯灭。

【 引述 】

老子认为形而上的道是“独立不改”、永恒存在的,而现象界的一切事物都是相对的、变动的。本章以美与丑、善与恶说明一切事物及其称谓、概念与价值判断,都是在对待的关系中产生的。而对待的关系是经常变动着的,因此一切事物及其称谓、概念与价值判断,亦以不断地在变动中。“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则说明一切事物在相反关系中,显现相成的作用:它们互相对立而又相互依赖、相互补充。

人间世上,一切概念与价值都是人为所设定的,其间充满了主观的执着与专断的判断,因此引起无休止的言辩纷争。有道的人却不恣意行事,不播弄造作,超越主观的执着与专断的判断,以“无为”处事,以“不言”行教。

这里所谓的“圣人”是理想人物的投射,圣人和众人并不是一种阶级性的划分,只是在自觉活动的过程中比众人先走一步而已。圣人的行事,依循着自然的规律而不强作妄为。天地间,万物欣然兴作,各呈己能,圣人仅仅从旁辅助,任凭各自的生命开展其丰富的内涵。

在一个社会生活上,老子要人发挥创造的动力。而不可伸展占有的冲动,“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正是这个意思。“生”“为”“功成”,正是要人去工作,去创造,去发挥主观的能动性,去贡献自己的力量,去成就大众的事业,“生”和“为”即使顺着自然的状况去发挥人类的努力。然而人类的努力所得来的成果,却不必擅据为己有。“不有”“不恃”“弗居”,要消解一己的占有冲动。人类社会争端的根源,就在于人人扩张一己的占有欲,因而老子极力阐扬“有而不居”的精神。

【 他说 】

美与善,本来是古今中外人所景仰、崇拜,极力追求的境界。如西洋文化渊源的希腊哲学中,便以真善美为哲学的鹄的。中国的上古文化,也有同样的标榜,尤其对人生哲学的要求,必须达于至善;生活与行为,必须要求到至美的境界。

但凡是人为所谓的美与善的道,一落痕迹,早已成为不美不善的先驱了。修道的人,大多数都把道的境界,先由自己的主观观念,建立起一个至真、至善、至美的构想。也可以说是自己首先建立起一个道的幻境,妄自追求。其实,一存此念,早已离道太远了。因此老子便说:“美之为美,斯恶矣。善之为善,斯不善矣。”

有个真善美的天堂,便有丑陋、罪恶、虚伪的地狱与它对立。天堂固然好,但却有人偏要下地狱。极乐世界固然使人羡慕,心向往之,但却有人愿意永远沐浴在无边苦海中,以苦为乐。与其舍一而取一,早已背道而驰。不如两两相忘,不执著于真假、善恶、美丑,便可得其道妙而逍遥自在了。

如果从学术思想上的观点来讲,既然美与丑、善与恶,都是形而下人为的相对假立,根本即无绝对标准。那么,建立一个善的典型,那个善便会为人利用,成为作恶多端的挡箭牌了。建立一个美的标准,那个美便会闹出“东施效颦”的陋习。有两则历史故事,浓缩成四句名言,就可说明:“美之为美,斯恶矣。善之为善,斯不善矣”的道理,那就是“纣为长夜之饮,通国之人皆失日”,“楚王好细腰,宫人多饿死”。现在引用它来作为经验哲学的明确写照,说明为人上者,无论在哪一方面,都不可有偏好与偏爱的趋向。即使是偏重于仁义道德、自由民主,也会被人利用而假冒为善,变为造孽作恶的借口了。

从古至今,有多少人不是打着“行善”的口号,做着盈利的目的,甚至干着不法的勾当。同样的,爱美成癖,癖好便是大病。

老子指出无论有无、难易、高下、音声、前后等现象界的种种,都在自然回旋的规律中相互为用,互为因果。没有一个绝对的善或不善,美或不美的界限。因此,他教人要认识道的妙用,效法天地宇宙的自然法则,不执著,不落偏,不自私,不占有,为而无为。

文章说明: 内容参照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南怀瑾《老子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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