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05-24
一、如果是高中生想从新余转学到深圳,需根据《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
1、学生因家庭迁移,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时,可凭户口迁移证和有关证明向原校申请转学。
2、凡转学的学生,由本人持原校发给的转学证明,直接与拟转入学校联系,取得转入学校同意并经考试合格,即可办理转学手续。转学学生的档案和学籍表,由原校转给转入学校。
3、转学一般应在寒暑假期间办理。学生转学以学校性质相同、年级相衔接为原则。转学均限于一年级下学期和二年级,高三不收转学生。
4、复员、退伍军队干部的子女要求转学到家长工作地区时,均按上述规定办理。华侨、港澳台学生提出转学要求,原校应负责与转入学校联系,并按上述规定办理。
二、如果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转学到深圳,需根据《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学生家长到学生现就读学校提出转学要求,学校根据家长要求开具《转学联系函》。
(二)家长凭《转学联系函》向转入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
(三)转入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发《学生转学函》和《转学注册通知书》。
(四)学生家长凭《学生转学函》到学生原就读学校办理转出手续,凭《转学注册通知书》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注册手续。 转学学生入学注册时间原则上与新学期其他学生入学时间相同。 转出手续一般应在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