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农业收入为主要来源的农业经营单位。作者认为家庭农场应具备以下四个显著特征。首先,它应该有一定的规模,以区别于小农。规模下限是保证农民生活消费的最低规模,规模上限是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由家庭成员生产能力决定的最大经营规模。
二是以家庭劳动为主,区分农业中的工商业资本农场工人。我们知道农业是一项依靠丰富经验的活动,需要高度的责任感。为自己工作的农业和为他人工作的农业的结果是不同的。第三,与兼职农民和各种承包商的短期行为区分开来是稳定的。稳定是农业生产的特点所要求的,是积累农业经验和技术以及可持续利用农业土地的重要条件。家庭农场涉及一系列问题,如规划、计划、财产、品牌建设、农场继承等。稳定是不可避免的要求。
四是开展工商登记。家庭农场作为农业企业的一种形式,不同于小农和一些大型流动承包商。它们被登记为家庭农场,便于识别、政府管理和政策支持。家庭农场的优势家庭农场的最大特点是,它们不仅保留了农民经营农业的优势,满足了农业生产特点的要求,而且克服了小农的劣势。它们是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必要条件和现代农业组织的基础。
家庭农场应多样化事实证明,工商资本在农业领域发挥作用的空间是有限的,一般局限在加工和流通过程,工商资本承包土地代替农户经营面临诸多风险,并不存在所谓“规模效应”或“提高抗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