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用法用量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1
对于肿瘤放疗或化疗后的患者,应在放疗或化疗停止24至48小时后开始使用本品。首先,取1毫升注射用水溶解药物(切勿剧烈摇晃),然后选择腹部、大腿外侧或上臂三角肌处进行皮下注射。注射后,需确保局部皮肤隆起约1平方厘米,以便药物缓慢吸收。初始剂量为3至10微克/千克/日,持续5至7天。根据白细胞回升的情况调整维持剂量,停药后至少间隔48小时再进行下一轮治疗。

在骨髓移植期间,推荐剂量为5至10微克/千克,采用静脉滴注的方式,每天一次,持续滴注4至6小时。直到连续三天中性粒细胞计数达到或超过1000毫升/升时,可以考虑停止治疗。

对于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或再生障碍性贫血的患者,初始剂量为3微克/千克/日,通过皮下注射给予。可能需要2至4天才能观察到白细胞增高的初步效果。之后,根据期望的白细胞计数水平调整剂量,通常控制在10000/微升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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