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大函授2014级本科法学专业民事诉讼法试卷答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5-10-30
  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18分)
  1、民事诉讼——是指民事争议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裁判民事争议的程序和制度。
  2、合议制度——是指由三名以上为奇数的审判人员组成审判庭,以人民法院的名义,具体行使民事审判权,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制度。
  3、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因为当事人一方生活或者
  生产或者权利维护的迫切需要,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其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其他财产,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制度。
  4、第二审程序——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一种法律制度。
  5、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提出的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申请,不经过开庭就直接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如果债务人不在法定期间内提出异议,则该支付令就具有强制执行力的程序。 6、民事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一种诉讼活动。
  二、单选题(每题2分,共20分)
  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基本组织形式是( B )
  A、独任制 B、合议制 C、审判委员会 D、两审终审制 2、下列人员不属于回避人员的是( D )
  A、书记员 B、鉴定人 C、勘验人 D、证人
  3、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 A )人民法院管辖。 A、原告住所地 B、被告住所地
  C、被告原来的居住地 D、被告最后居住地 4、在下列选项中,( C )属于我国法定的民事证据种类。
  A、直接证据 B、间接证据 C、证人证言 D、原始证据 5、用以证明房屋修建年代的刻有修建时间的墙砖,属( A )
  A、书证 B、物证 C、既是书证也是物证 D、既非书证,也非物证
  6、诉讼进行中,一方当事人死亡,人民法院应当( D )
  A、裁定延期审理 B、裁定中止诉讼
  C、裁定终结诉讼
  D、根据具体情况,或裁定中止诉讼或裁定终结诉讼
  7、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 B ) A、可以受理 B、不予受理
  C、应予受理 D、视情况决定是否受理 8、调解书的生效时间是( D )
  A、达成调解协议时 B、任何一方收到调解书时
  C、调解书盖上法院印章时 D、双方当事人签收时
  9、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示催告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 B ) A、30日 B、60日 C、3个月 D、6个月 10、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律实行( A ) A、一审终审 B、两审终审 C、独任制 D、合议制 三、简答题(共36分)
  1、应当回避的情形有哪些。(8分)
  答:(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2分)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2分)。
  (3)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2分) (4)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2分)
  2、属于专属管辖的案件有哪些。(6分) 答:(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分)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分)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分)
  3、民事判决与民事裁定的区别。(8分)
  答:(1)处理的对象不同:民事裁定主要用于对程序问题的处理;民事判决用于对实体问题的处理。(2分)
  (2)适用的阶段不同:民事裁定既可在诉讼阶段适用,也可在执行阶段适用;判决只有在诉讼阶段才能适用。(2分) (3)上诉的期间不同:不服裁定上诉期间为10天;不服判决上诉期间为15天。(2分) (4)形式不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以用口头的形式;判决必须以书面的形式。(2分)
  4、民事诉讼中无需证明的事实有哪些。(14分) 答:(1)众所周知的事实。(2分) (2)自然规律及定理。(2分)
  (3)推定的事实。(2分)
  (4)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2分) (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2分) (6)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2分) (7)自认的事实。(2分)
  四、论述题(26分)
  1、论民事诉讼的开庭审理程序。(14分)
  答:(1)开庭准备。(3分)
  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日期;发布开庭审理公告;书记员查点出庭人员、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宣布开庭。 (2)法庭调查。(3分)
  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宣读鉴定意见;宣读勘验笔录。 (3)法庭辩论。(4分)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4)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4分)
  案件评议是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合议庭成员以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内容为基础,认定案件事实,分清是非责任,适用实体法对案件得出结论的活动。
  宣告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将经过合议作出的民事判决,向当事人、诉讼参与人以及社会公开宣告的活动。
  
  2、论民事执行程序和民事审判程序的关系。(12分)
  答:民事执行程序和民事审判程序的主要联系:
  (1)两者的最终目的相同:都是为了保护民事权益,解决民事纠纷,维护私法秩序。(2分) (2)两者相互交叉:一方面民事审判程序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如果当事人不主动履行,最终需要通过执行程序来实现。另一方面即使在审判过程中,有时也会涉及到执行的问题。(2分) (3)两者都属于广义的民事诉讼程序。(2分)
  民事执行程序和民事审判程序的主要区别:
  (1)两者的直接目的不同:审判程序主要是为了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争议;执行程序是为保护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民事权利得以实现、民事义务得以履行。(2分)
  (2)两者的基础不同:审判程序是以法院的审判权和当事人的诉权为基础;执行程序是以国
  家的民事执行权和当事人的执行申请权为基础。(2分)
  (3)两者的适用范围不同:对于每一个民事案件,都必须要经过审判程序;但只有当事人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才会经过执行程序。(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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