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新风系统的规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1

1、计算机房新风量一般认为,应按以下三条中的最大值计算:
1)机房总送风量的5%;
2)每人≥40m³/h;
3)维持机房正压所需的新风量(主机房对走廊或其它房间之间的正压≥4.9Pa、对室外的正压≥9.8Pa)。
2、第一条新风量为总送风量的5%不够合理,因机房的总热负荷与机房面积之间并不成正比。有的机房面积虽然不大,由于功率密度高,机房总热负荷大,空调机的总送风量大,按此条要求确定的新风量往往过大,造成处理新风所需的空调负荷大;例如有一个140m²的机房,总热负荷达到360KW,总送风量约10万m³/h,若按5%计算新风量需5000m³/h。
计算机房送入新风的目的是满足人的需求和维持机房所需的正压值;在空调设计手册(电子部第十设计院主编)第一版中关于乱流洁净室的新风量,认为应不小于总送风量的10%;而在第二版中说明:此条规定理由似不充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中亦无此项规定,因此应按1)补充室内排风和保持室内正压值;和2)保证室内每人新风量不小于40m³/h,两项中的较大值确定新风量。
计算机房可看成对洁净度要求较低(英制50万级)的乱流洁净室,机房无排风,应以维持机房所需的正压值和室内每人不小于40m³/h计算机房新风量较适宜。
第三条维持机房正压所需新风量很难计算。要维持机房对走廊(或其它房间)的正压≥4.9Pa,则通过机房门窗等缝隙的出风速度≥2.8m/s,新风量应为缝隙总面积与出风速度的乘积;由于缝隙总面积很难计算,因此维持机房正压所需的新风量亦无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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