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学校早晨7:20上自习,班主任要求提前十分钟到班,若在7:10_7:15到的捐班费两元,在7:16_7:20到的捐班费三元,在7:21_7:30到的捐班费四元,旷课的捐班费五元。他把收的钱全部用在班上开支,比如维修班上公物,班上喝水的水费!这样做算犯 法吗?说实话我很懒,常迟到,从开校到现在已经捐了一百多了,有时候还是感觉很不舒服。希望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