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详解
随着国新办在4月12日举行的加快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情况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针对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和使用的问题受到了广泛关注。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详细阐述了如何有效防止地方专项债券资金的闲置和挪用,确保资金的高效使用。以下为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详细介绍:
一、严格项目审核把关
首先,要确保资金流向的有效性。财政部对项目领域、合规性、成熟度以及融资收益是否平衡进行严格审核,区分轻重缓急。在此基础下,优先支持在建项目和已纳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及规划的项目。坚决遏制“未批先建”、“边建边批”等违规行为,确保每一个项目都经过严格的筛选和评估。
二、全面推广穿透式监测
为了对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跟踪,财政部正在全面推广穿透式监测。通过信息化手段,财政部能够穿透了解项目单位的建设运营情况,重点掌握债务资金从国库拨付到项目单位后的具体使用情况。这一措施旨在及时发现、纠正问题,弥补现有信息系统的短板,确保专项债券资金从源头到使用端都能得到有效监管。
三、支出进度通报预警制度
为了加强支出进度的管理,财政部实施了支出进度通报预警制度。从今年起,财政部每月都会通报各地专项债券的发行、拨付、支出进度,并对进度缓慢的省份实施预警。这不仅要求地方采取措施加快进度,还明确未来的专项债券额度分配与各地的实际支出进度挂钩,形成正向激励。
除了上述三大核心措施外,财政部还将继续执行现有的管理措施以确保资金安全。这包括常态化组织各地监管局对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以及推动实现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全覆盖等。通过这些综合措施,确保专项债券资金能够被高效、规范地使用,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效益。
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强调:“我们追求的不仅是快速发行和使用专项债券,更是要确保每一分钱都能用在刀刃上,真正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通过上述管理办法的实施,相信能够有效避免资金闲置和挪用问题,确保专项债券资金的合规、高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