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战场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两国交兵,不斩来使。这条规定,从古至今,大家基本上都能够遵守。那么,为什么大家都能遵守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呢?再说了,来使的存在,有可能把己方的军情刺探去,这对己方是一个非常大的威胁。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冒着军情泄露的威胁,把来使放走呢?下面我们来说一下吧。
一、继承战争文化。中国古代的战争文化,是从西周开始成型的。从西周开始,对发动战争就有非常特别的讲究。周武王之所以要讨伐帝辛,就是因为周武王认为帝辛“失道”。因为“失道”,所以可以理直气壮地联合周边的诸侯部落,共同来讨伐作为最高奴隶主的商王。
在此基础上,周朝建立起了一整套非常完善的人伦礼仪秩序,也就是“周礼”。周礼不仅仅规定了生活的各种规范,也规定了战争规范。
有人可能不理解,战争本来是非理性的,残酷的,反人性的,为什么还要给战争规定规范呢?其实,准确地说,那时候所谓的战争,指的是诸侯之间的争执。毕竟诸侯们都是一家人,都是在周王的统一领导下,并非是生死不容的敌人。因此,用规则来处理争执,其实是最好的方式。
二、表现精神气概。虽说西周的时候,形成了一整套打仗的礼仪。但是从春秋末期开始,这种战争礼仪就被破坏了。战争诡道大行其道,讲究谋略,讲究以战胜对方为直接目的,不管礼仪,不管理由。而且这种战争方式被人津津乐道,被人欣赏羡慕。对按照这种方式打仗的,被称为谋圣、兵圣、兵神、兵仙等等。
本来,在这种礼仪丧失的同时,“两国交兵,不斩来使”也应该丧失掉的。但是,古代打仗又讲究一个精气神,讲究一个英雄气概。如果杀掉来使,就显示出了自己的一种胆怯。而在战场上,没有勇猛无畏,军队就丢了魂,就没办法再打仗了。
三、来使手无寸铁。来使的作用,是为了送信。本身不具有攻击性,也没有带武器。杀掉没有攻击性的人,是为人所不齿的。就像在战场上杀掉手无寸铁的妇女儿童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