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和继承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15
房产赠与和继承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继承的主体为配偶、父母、子女,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享有权利或者是继承人遗嘱指定的继承人,而赠与的主体为赠与人自愿指定的任何受赠人;
2、含义不同。房产继承是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给继承人的法律行为。房屋赠与指一方(受赠人)自愿把自己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3、时间不同。房产继承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不会发生。房产赠与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他的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
4、税收不同。从税收角度,房产继承过户实际上的成本是很低的。主要的费用是继承权公证费用,与房产赠与相比,继承是不会有营业税、个税以及契税的。而房屋赠与,一般都是直系亲属或者非直系亲属两种形式的赠与。如果是直系亲属赠与,只需要缴纳契税;如果是非直系亲属赠与,一般赠与成本有三个,其中契税和税的计算方法,与房屋买卖完全一样,而个税则是全额的2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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