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宪政是指以宪法为依据,以控制权力为手段,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过程和政治形态。宪政是宪法学理论中的基本概念,也是重要概念。中国宪法学者对宪政的认识趋向于同一,一般认为宪政具备以下基本要素:第一,宪政一词源于西方,其基本价值目标是通过限制政府权力以保证公民的权利;第二,宪政过程即具有普适价值,又有特殊性,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宪政模式;第三,宪政与民主、法治以及人权有内在的的逻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