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委员会的内设机构设置旨在支持其各项职责的执行。以下是其中部分主要部门的职能概要:
以上部门涵盖了农业经济、宣传、法制、发展、财务、审计、农村经济管理、新农村建设、科技教育、市场信息、质量安全、生态与能源、对外合作、种植业和养殖业管理、乡镇企业、农业机械化、渔业、农垦、人事管理和党群工作等多个领域。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2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9〕7号),设立省农业委员会,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设立中共贵州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委农工委),为中共贵州省委派出机构,与省农业委员会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