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法制基本知识解答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13
1、《档案法》是在1987年9月5日通过,并于1996年7月5日进行了一次修订。它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并于同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一号主席令公布施行。
2、《档案法实施办法》于1990年10月24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1月19日国家档案局第一号令发布。1999年5月5日国务院批准修订,1999年6月7日国家档案局第5号令重新发布施行。
3、《档案法》定义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4、档案行政执法是指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档案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职权和程序,通过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等具体行政行为实施《档案法》等国家法律的活动。档案法规体系是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为核心,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若干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所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的统一体。
5、《档案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的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6、《档案法实施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建设列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档案机构,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统筹安排发展档案事业所需经费。
7、《档案法》规定我国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8、《档案法》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9、《档案法实施办法》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内的档案机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指导本单位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按照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监督、指导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
10、《档案法》规定我国档案机构有三种: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中央和县级以上各级各类档案馆。
以上是对《档案法制基本知识解答》文本内容的修改润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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