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无犯罪记录证明网上办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25
一、浙江网上办理无犯罪证明
1、登录浙江省省公安厅政府网站;
2、点击弹出框“浙江公安政务服务平台”,
3、点击右上角的登录或注册按钮;
4、输入已注册的手机号和密码,并拖移滑动条验证通过后,即可登录系统;
5、登录成功后,点击“我要办事”模块;
6、点击“无犯罪记录证明”;
7、点击右上角的“去办理”按钮;
8、按照申报页面提示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页面底部“立即申报”按钮;
9、点击“提交”按钮;
10、申报事项的办理进度可以在“个人中心”查询,重要的办理节点平台会自动给申请人的手机发送短信通知。
二、无犯罪证明有效期
无犯罪记录证明只是用来证实你在此之前没有过犯罪记录,并不能证实以后的,所以无犯罪记录证明没有确切的有效期。无犯罪记录公证是6个月有效期,从公证书上所写明的无犯罪截止时间算起。
而且现在最新规定,无犯罪记录证明不对个人开具,只对公司开具。
无犯罪记录公证一般是证明最近的一段时间内当事人在境内无犯罪记录。对于境内人一般就是落户之日起至开证明之日无犯罪记录。
办理无犯罪记录公证首先得去户籍所在派出所开局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内容是一段时间内无犯罪记录。公证处据此结合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核对身份后出具该时段内无犯罪记录的公证书,公证时间一般是当事人携带派出所证明前往公证处申请公证的时间。
法律依据
第十五条《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查询告知函应当注明查询事由、查询起止时间、制发日期,并加盖公安派出所或者出入境管理机构印章。
第十六条公安派出所应当根据查询申请事由进行查询,能够当场办理的,应当当场办理;无法当场办理的,应当向申请人或者申请单位出具《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受理回执》。
对于单位查询的,应当在受理后七日内将查询结果书面告知查询单位;对于个人查询的,应当在受理后三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人。因调查核实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出具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七日,同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需向其他司法机关核查的,核查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因调查核实需要,在省内发起异地联查的,联查单位在三日内反馈核实。
第十七条查询申请表和申请人、经办人相关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单位公函等申请材料,查询证明文书以及查询过程中收集的相关材料,应当通过拍照、扫描等形式存档备查,存档期限不少于两年。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严格按照本规定,严谨、高效地开展公民犯罪记录查询和证明出具工作。工作中掌握的信息资料,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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