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区居民区和各镇、街道、工业区(以下简称“各街镇”)公共事务岗位直接从事社区服务和管理,由各街镇承担全部经费和统一管理使用的就业年龄段全日制工作人员。
社区工作者范围包括:
居民区就业年龄段的全日制工作人员,包括居民区党组织成员(居民区党组织书记除外)(副书记以下,含主持工作)、居委会成员、未进“两委”班子的条线专职工作人员(协管员队伍除外);
各街镇所属“中心”:①街镇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②社区文化活动中心、③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④社区党建服务中心、⑤社区综治中心、⑥经济管理中心、⑦农技中心的就业年龄段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窗口受理人员(含电话受理员);
各街镇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包括镇管社区“两委一中心”行政事业编制外的就业年龄段工作人员等。
上海社区工作者待遇随着工龄和岗位的变化而变化,并非一成不变。目前,上海社区工作者实行“三岗十八级”薪酬标准:设立负责人、主管、工作人员三类岗位,其薪酬水平按照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水平设置为18级,薪酬等级随其工作年限的增加和岗位提升而提高。截止2023年,上海市社区工作者平均收入约为13.5万/年,社区工作者薪酬水平持续提升,近4年累计涨幅约30.3%。
根据上海市相关规定,畅通了优秀社区工作者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通道,在事业单位、街镇公务员招录中,优先招录、定向招录社区工作者;探索优秀社区工作者选调进入公务员、事业编的渠道,并在定级时对其基层工作经历予以承认。此外,上海还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发展党员、选拔人才的力度,积极推荐其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2023年评选出的10名“上海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中,有3名是市人大代表,1名是市党代表,还有多名区级、街道的人大代表、党代表。
(来源:中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