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体育课开始时,教师让学生列纵队做准备活动,沿着操场慢跑一圈,事先规定不能参队,一个跟着一个跑,突然队伍中后段,后面男生在转弯时从侧面超越前面的男生,将其绊倒至右手骨折,教师立马将学生送医务室并通知其家长,家长将其小孩带回家,而后班主任觉得异常才到其家中接学生去医院诊治,家长陪同。请问,这个事故中,主要责任人是?学校有责任吗?
“事先规定不能参队,一个跟着一个跑”难道这样说不算?
追答好的,,“事先规定不能参队,...“错别字了,,“事先不能插队,...”。那这样的话,该插队学生承担责任。
追问谢谢!请问这个事故算不算学校意外事故类别呢?
追答可以这么说吧,学校已经尽了管理上的职责,不应当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