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信分期付款提前还怎么算钱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8-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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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玩蕲水的清泉寺,寺庙在兰溪的旁边,溪水向西流淌。山脚下刚生长出来的幼芽浸泡在溪水中,松林间的沙路被雨水冲洗的一尘不染,傍晚,下起了小雨,布谷鸟的叫声从松林中传出。
谁说人生就不能再回到少年时期? 门前的溪水还能向西边流淌!不要在老年感叹时光的飞逝啊!

注释
蕲qí水:县名,今湖北浠水县。时与医人庞安时(字安常)同游,见《东坡题跋》卷三《书清泉寺词》。
浸:泡在水中。
萧萧:形容雨声。
子规:杜鹃,又叫杜宇、 布谷、子规、望帝、蜀鸟等。
无再少:不能回到少年时代。
白发:老年。
唱黄鸡:感慨时光的流逝。因黄鸡可以报晓,表示时光的流逝。▲
第2个回答  2018-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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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层言谈轶事的小说。本文讲述了梁国姓杨的人家里面九岁的小男孩的一个故事。故事的意思是这样的:
在梁国,有一户姓杨的人家,家里有个九岁的儿子,他非常聪明。有一天,孔君平来拜见他的父亲,恰巧他父亲不在家,孔君平就把这个孩子叫了出来。孩子端水果来招待孔君平,水果里面有杨梅。孔君平指着杨梅给孩子看,并说:“这是你家的水果。”孩子马上回答说:“我可没听说孔雀是先生您家的鸟。”
故事情节简单,语言幽默,颇有趣味。
这是小学生初次接触到的文言文。学习本文应重点指导学生把文章读正确。特别要注意停顿的恰当。举例如下:
梁国/杨氏子/九岁,甚/聪惠。孔君平/诣/其父,父/不在,乃/呼儿出。为/设果,果/有杨梅。孔/指以示儿/曰:“此/是/君家果。”儿/应声答/曰:“未闻/孔雀/是夫子家禽。”
本文虽行文简洁,不足百字,但古今字义不同是学生阅读理解的难点。要采取以下步骤帮助学生理解短文的意思:文中的"家禽”吴说的“家禽”吗?使学生能贯通上下文。
在学生了解课文内容后,指导学生有感情地朗读课文,背诵课文。在读中体会九岁孩子的回答妙在什么地方,交流对这个问题的体会。教师可相机引导学生对比:“孔雀是夫子家禽”“未闻孔雀是夫子家禽”有什么不一样,体会这个孩子回答的委婉和机智。
孔君平看到杨梅,联想到孩子的姓,就故意逗孩子:“这是你家的水果。”意思是,你姓杨,它叫杨梅,你们本是一家嘛!这信手拈来的玩笑话,很幽默,也很有趣。孩子应声答道:“没听说孔雀是先生您家的鸟。”这回答巧妙在哪里呢?孔君平在姓上做文章,孩子也在姓上做文章,由孔君平的“孔”姓想到了孔雀;最妙的是,他没有生硬地直接说“孔雀是夫子家禽”,而是采用了否定的方式,说“未闻孔雀是夫子家禽”,婉转对答,既表现了应有的礼貌,又表达了“既然孔雀不是您家的鸟,杨梅不是我家的果,所以请您知道这个道理”这个意思,因为他要承认孔雀是他家的鸟,他说的话才立得住脚。这足以反映出孩子思维的敏捷,语言的机智幽默。使孔君平无语可答了。这是故事中的重点部分!▲
第3个回答  2018-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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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可以确定具备条件的单位作为食品卫生检验单位,进行食品卫生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已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可以对该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

第三十八条  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除采取抢救措施外,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控制措施。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者伪造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涂改、出借卫生许可证的,收缴卫生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吊销卫生许可证。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立即公告收回已售出的食品,并销毁该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卫生许可证。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或者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规定的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以及洗涤剂、消毒剂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而生产经营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的,或者该食品的产品说明书内容虚假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卫生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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