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契约的关系规定了生产者只能把产品交给联营企业销售,而作为联营企业的中间商亦只能销售系统里生产企业的产品而不得销售系统外的企业产品。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间的联合,目的是为了促进产品的销售。产销一体化是企业竞争战略中一体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产销联合,即生产企业与销售企业之间的联合;另一种是产用联合,即从事初级产品的企业与从事加工制造的企业进行联合。
对于一个原材料生产者来说,产销一体化有助于生产更多种类的产品,同时也有利于摆脱原材料市场上的价格导向的竞争。对于制造商来说,产销一体化发展可以采取建立享有监督销售商特许权的连锁店方式,也可以建立本公司专营或联营的零售、批发商店网;另外,制造商还可以在各地区建立销售办事处或销售分公司,而不是通过代理商或独立的经销商来销售自己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