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龙镇的建制沿革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1

根据《勐奔》、《云南省景洪市地名志》等书记载:勐龙,傣语,“勐”即坝子或地方。“龙”即过分,意为过分的地方。古时候称为“勐阿底嘎麻腊它”意为“自由生产生活的地方”。
元泰定三年九月(公元1326年),置“勐隆路”。
明隆庆四年(公元1570年),称为版纳勐龙,隶属车里宣慰司。
民国二年(1913年),设立第四行政区分局,隶属普思沿边行政总局。
民国十八年(1929年),设立勐龙区,隶属车里县。
1953年,设立版纳勐龙,隶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
1958年6月,设立勐龙区,隶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县。
1969年3月,撤销勐龙区,设立勐龙公社。
1975年10日,辖区一分为二,另设小街公社。
1984年,撤销勐龙公社,设立勐龙区。
1988年2月,撤销勐龙区公所,设立勐龙乡。
1989年8月,撤销勐龙乡设立勐龙镇。
2004年9月30日,撤销小街乡划并勐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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