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地名管理办法修改决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8
武汉市人民政府已对《武汉市地名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以优化地名管理工作。以下是主要修改内容:

1. 地名管理职责调整:地名委员会由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市民政部门作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规划、城市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分别负责相关设施的名称规划和设置管理。

2. 明确特定区域的地名管理:武汉东湖新区、武汉经济开发区等地按照办法规定,负责各自管理区域内的地名管理工作。

3. 城市道路命名规则更新:城市道路分为大道、大街(主干道、快速路)、街、路(次干道、支路)和里、巷(一般道路)。

4. 路名规划流程:市规划行政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路名规划,经过专家咨询和公众意见后,报市规划委员会审查并由民政部门公布。

5. 专行业部门地名命名规定:除特定设施外,行业部门使用具有地名意义的名称需经审批备案,并报市民政部门备案。

6. 新增审查规定:规划部门在审核新建小区和大型建筑方案时,需确认是否符合民政部门的地名备案要求。

7. 罚则调整:对不使用标准地名或书写不规范的行为,民政部门将进行处罚;涂改、损坏地名标志的行为也将受到相应处罚。

8. 部分条款删除或修改:第六条、第七条和第三十二条被删除,部分条款的文字进行了调整。

此修订决定自2011年11月15日起生效,修订后的《武汉市地名管理办法》正式公布实施。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