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和你在一个城市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14
1.我不想和你在一个城市

高考成绩出来了,林初听着电话里的女声机械的报出自己的成绩,感觉考的还不错。她从来就不是一个有着大志向的女子,对自己的未来规划也特别简单:在一个房价不是很高的城市,和心爱的男人结婚生子,过简单幸福的生活。闺蜜妮妮戏谑她没有追求,林初很认真的说,“我觉得家庭幸福也是成功的一种。”说这话时,她的眸子亮晶晶的,似有无限憧憬。

去学校填报志愿的那天,林初在办公室看到推门而入的陈辛旭,眼光下意识的躲闪。不一会,陈辛旭挎着包走到办公桌前,胳膊肘捅了捅低头沉思的林初,表情惊喜的打招呼,“林初,你也在呢?”

说完,他凑过去看她填报的志愿。林初抬头看着陈辛旭没心没肺的样子,心里闪过一丝哀怨,继而转为愤怒。在她面前,他总是这样,插科打诨,明明是扮演着好朋友的角色,却一次又一次的撩拨着她的心。

当初在文理分班的时候,林初和陈辛旭讨论过以后要上哪所大学这个问题,陈辛旭的表情难得的认真,他满脸憧憬的说,“我的第一志愿一定是西安的A大,听说那个学校的理工科特别棒。”

后来林初百般思虑还是选择了理科,即使她对文学更加偏爱,也有心像村上村树和王小波一样期待自己作品的问世。可林初还是把A大列为未来两年的奋斗目标,这样,她就能和陈辛旭呼吸着同一个城市的空气了。

陈辛旭看着林初的志愿毫无力例外的全是北上广,略带惊讶的问,“记得你以前说要上A大的,怎么突然改变主意了?”

林初把志愿表翻过来倒扣在桌上,用开玩笑的口吻说,“因为,我不想和你在一个城市啊。”

2.这是个哗众取宠的男生

林初第一次遇见陈辛旭,是在学校的新生报到处。她从老师手里接过厚厚的一摞课本,费劲的把它们装进背包,转身离去时,看到迎面走过来一个墨镜男,他的头发很短,右耳朵上戴着一颗闪亮的耳钉。

男孩瘦高个,穿着粉红色的汗衫,发白的牛仔裤,嘴角挂着一抹邪气的笑容,摘下墨镜的瞬间,林初看到了一张秀气的面孔。他自顾自的签字,拿书本,但这一身装扮在整个房间里显得异常突兀,也很难被人喜欢。坐班老师递给他书本的时候,摇摇头,面露鄙夷。

中规中矩的林初自然也不喜欢这样子的男生,她好奇的瞟了一眼,推门而出。

但她没想到,两人很快就有了第二次见面。正式上课时,林初早早的来到学校,班主任把个子娇小的她安排在第一排中间的位置,她兴奋的环顾四周,有点小小的激动,坐在这个教室里的每一位同学,或许以后都要相伴三年时光了。

“报告!”

门口突兀的男声打破了上课的进度,林初一看,这不正是那个前几天在报到处穿着奇装异服的人么?这次他的衬衫换成了白色,墨镜也没带,但依旧是一副雅痞的样子。班主任点头,示意他找个空位坐下,但没过几分钟,后座又传来一声拖着长音的“报告”,陈辛旭把手举的高高的,班主任拿粉笔的手停在空中,他有些不耐烦的问,“这位同学,你又怎么了?”

“报告老师,我想尿尿。”

全班一阵哄堂大笑,班主任的脸成了猪肝色,他压低嗓音,面庞扭曲的说,“你给我忍着!”

“老师,人有三急是不能憋的,我现在是内急,膀胱要爆炸的!”陈辛旭忍着笑意,字正腔圆的说。

同学们笑的更大声了,班主任无奈的摆手,“快去快回。”

这真是个哗众取宠的男生,林初心想,对陈辛旭有点不屑,又有点好奇。她想了想刚才那一幕,不禁也“扑哧”笑出声。每个班里都有一两个像陈辛旭这样的学生吧,奇装异服,喜欢搞怪,擅长和老师做对。

3.他抱着流浪猫的样子很温柔

陈辛旭的“恶劣行径”还不止这些。有一天,林初和妮妮吃完午饭在教学楼底下散心,忽然听到头顶上方一阵口哨声,接着是各种戏谑的调戏。她抬头一看,陈辛旭和几名男生正并排站在走廊,对着匆匆而过的姑娘们评头论足。

林初生气的要上去找他们评理,却被妮妮拉住,她好奇的回头,看到妮妮的脸上露出少女般的羞涩。

妮妮说,“小初,你觉得陈辛旭长的帅不帅?”

林初惊讶的睁大了眼睛,“妮妮,你不会喜欢上了他吧?”

妮妮咯咯的笑,大方承认,“是啊,我喜欢他。”

“那个痞子…”林初张嘴准备脱口而出,想了想还是勒紧缰绳,把话咽了回去。每个人喜欢的东西不同,或许妮妮就是偏爱这样一款呢。她正准备说些什么,妮妮的话从耳边传来,她说,“小初,祝福我吧,我要开始追陈辛旭了。”

第二天一大早,妮妮拿着写好的情书拜托林初转给陈辛旭,林初脸皮薄不肯答应,但是耐不住妮妮的百般恳求,她只得厚着脸皮在放学的路上截住了陈辛旭,把信封塞到他的怀里。

“你写给我的?”陈辛旭挑动眉毛,眼里有一丝惊诧。

“才不是呢,我不喜欢你这一款,这是妮妮让我转交给你的。”林初急于撇清。

第二天,陈辛旭把一封信塞给林初,“诺,这是回信。”

从这以后,林初成了他们两人之间的传话筒,每每她拿着信去找陈辛旭,他总是会挑一下眉毛,笑意盈盈的注视着林初的眼睛,语气轻快的说,“来啦?”

熟稔之后,林初发现,陈辛旭也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狂放不羁。有一次,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妮妮拽着她一路悄悄的尾随陈辛旭,快到巷子边的时候,他忽然双脚着地,自行车猛的停住。

路边,蜷缩着一只奄奄一息的小花猫,刚下过一场大雨,城市潮湿而闷热,小猫的身体沾满了泥泞和污秽,毛色发黑,脑袋耷拉着,右眼流脓,看起来可怜兮兮的。

陈辛旭和同行的哥儿们巴峰低头简单的聊了几句,林初看到,他脱下外套,小心翼翼的把花猫用衣服卷着抱在怀里,另一只手推着自行车进了一家宠物医院。

“我好想成为那只流浪猫哦。”妮妮羡慕的说。

陈辛旭抱着流浪猫的时候,眼神里满满的温柔,他轻轻抚摸着猫咪的头,慈爱的模样很让人心动,林初的心“咯噔”漏了一个节拍,她有些茫然的看着妮妮,内心五味杂陈。

4.笑着祝福你们百年好合

没过多久,陈辛旭和妮妮在一起了,林初她们也终于从偷偷摸摸的尾随变成正大光明的结伴而行。妮妮给那只猫咪起名Lucky,寓意一生幸运。他们周末去陈辛旭家聚会的时候,Lucky在客厅里闲庭信步,偶尔跳到陈辛旭的怀里,傲娇的昂着头,像个公主一样等着他的抚摸。

看着Lucky生龙活虎的样子,林初他们心里都特高兴。

妮妮说,“小初,你不觉得旭哥和Lucky在一起的时候特别暖吗?”

妮妮说,“旭哥今天约我去吃火锅,你陪我一起去吧。”

妮妮说,“今天过生日,好期待旭哥送的礼物哦。”

说到陈辛旭,妮妮一秒转变成幸福的小女人模样,她胳膊挎着林初,不知疲倦的说着,三句话不离他的旭哥。林初安静的当个听众,做着好闺蜜应尽的义务。

不羁的外表下,陈辛旭有颗细腻温柔的心,他说父母常年忙于工作,他已经习惯用夸张的外形掩饰孤独的内在。不知从何时开始,林初不再敢直视陈辛旭的眼睛,他嘴角那一抹邪气的笑,却常常不合时宜的闯入她的梦境。林初盯着痞笑的陈辛旭,觉得两个人之间,隔着一整条银河系。

元旦,学校组织合唱,妮妮是领唱,陈辛旭是小提琴手,两个人光鲜亮丽的在台上,琴瑟和鸣,配合的十足默契。真是一对碧人,郎才女貌啊,林初想。她坐在观众席上,和大家一同鼓掌欢呼。

那天晚自习,闪电雷鸣,暴风雨导致线路暂时中断,教室里蓦的一片漆黑。同学们的欢呼声此起彼伏,他们丢掉作业,三三两两围在一起说笑,喧闹声顿时湮没了悠扬的小提琴声。在教室最偏僻的角落,陈辛旭靠在课桌旁,安静的拉着琴,妮妮正对着他,深情款款的听着。

一曲完毕,妮妮凑过去,覆上了他的唇。

妮妮面带红晕,沉浸在昨晚的回忆里。她喜滋滋的描述旭哥无尽的温柔,意犹未尽。末了,见林初没有反应,妮妮一巴掌拍在她的后背上,娇嗔的说,“想什么呢?你给点意见啊?”

“哦,我祝你们百年好合。”林初慌乱的整理好情绪,咧嘴笑着回应。

妮妮嫣然一笑,说,“小初,我现在觉得你是对的,和旭哥在一起后,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和他结婚生宝宝,为他洗手作羹汤,过着简单幸福的日子。”

“是吗?”林初苍白的回应,言语轻缓,她想回一个积极的笑容给妮妮,但沉重的心终究还是没能让她嘴角上扬。

5.我现在只想好好读书

妮妮和陈辛旭谈恋爱的事情很快传遍了整个年级,差不多有半个月,林初耳朵里听到的,全是各种关于他们相爱的版本。在那个纯真的校园年代,他们勇敢的行为就如同一阵龙卷风,有人羡慕,有人膜拜,仿佛讨论的,不是普通的校园恋爱,而是是神话里为爱抵抗天庭的七仙女和董永。

很快,班主任也知道他们的事情。两人曾被叫过去谈话,风传学校里要对他们警告处分,还要通知父母。林初问陈辛旭怎么办,他咬咬牙,无奈摊手,“走一步算一步呗。”

好在两人成绩都还不错,班主任对他们批评教育了一番后,不予追究。

临近期末,文理科要分班。妮妮语文好,她选择读文科,陈辛旭把A大列为目标,学理科。林初左思右想,反复揣摩,在最后一刻把名字从文科意向表里划掉,鬼使神差的选择了理科。

高二,妮妮去了新的班级,每天放学后,林初,陈辛旭,巴峰推着自行车在学校门口站成一排,等着妮妮出门。

出妮妮来后,直接坐在陈辛旭的自行车后座上,双手环着陈辛旭的腰,头抵在他的背上。四人迎着夕阳,聊着梦想,缓缓驶向回家的路。

妮妮和陈辛旭谈了一年,高三开学的时候他们分手。妮妮哭着趴在林初身上,无助的抽噎。对于分手的原因,她缄口不言,只是不停的说,“旭哥说最后一年,两个人要以学习为主。”

风起于清萍之末,又止于草莽之间。妮妮和陈辛旭轰轰烈烈的恋爱,最终悄无声息的落幕。林初叹了一口气,她心疼妮妮,但是隐隐的,又有些庆幸。

某天,陈辛旭约林初在学校操场上见面,他欲言又止的说,“那个,妮妮...”

林初打断了他的话,“我会照顾好她的,放心吧。”

陈辛旭叹气,感激的朝她点点头。他把一罐温热的旺仔牛奶递给林初,“这个是巴峰让我交给你的,他喜欢你很久了。”

林初直直的杵着,没有接过那瓶牛奶,“那你的意思是?”

“我觉得巴峰挺好的,”陈辛旭说,“你可以试试。”

“谢谢。”林初失望的转身,“我现在只想好好读书。”

单恋是很辛苦的,一个人哭,一个人笑,一个人强颜欢笑,一个人兵荒马乱。林初的心不断下沉,她绝望到了极点,也悲伤到了极点。

6.朋友之妻不可欺

水深火热的高三,林初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做卷子上面,没有了干扰,她的成绩可谓直线上升,很快从年级两百多名上升到一百,再进入前八十名,最后稳当当的在五十名左右徘徊。班主任在教室里点名夸奖林初,同学们也投来惊叹和艳羡的目光。

林初机械的做题,麻木的在学校,食堂和家三点之间徘徊。已到初春,窗外的水杉树墨绿色的枝条上抽出点点新绿,风逐渐变得柔和,太阳穿破清晨的暮霭,给压抑的生活送来一点温暖的光芒。

“生日快乐!”

林初走进教室,陈辛旭站在讲台上,张开双臂,出其不意的蹦出这样一句话。她惊讶的抬头,桌子上放了一个小蛋糕和一束百合,还有几份包装好的礼物。

看到林初惊讶的表情,陈辛旭把手肘搭在她的头顶上,贴在她的耳边轻轻的说,“这是我们三个看你这么辛苦,特地给你的惊喜。”

林初眼泪没出息的掉下来。陈辛旭赶紧拿纸给她擦,咕哝着说,“喜欢就好了,别哭啊,我最怕女孩子哭了。”

林初本以为自己已经能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情绪,面对陈辛旭时,可以做到心如止水,波澜不惊。但真正的看到他时,林初发现自己还是做不到。有的时候林初自己也很疑惑,她和陈辛旭究竟算什么呢?同学?朋友?还是哥儿们?陈辛旭曾豪气的拍拍胸脯,“林初,我认定你这个兄弟了。”可是她明白,自己并不想做他的兄弟啊。

陈辛旭并不知道,就在上个月,林初在朋友圈看到陈辛旭发状态说Lucky生病了,她和妮妮买了猫粮准备去看它,走到门口,无意间听见巴峰和他之间的对话。

“陈辛旭,你没看出来吗?林初很喜欢你。”

“是吗?”陈辛旭反问,语气听不出丝毫的惊讶,“你不是喜欢她吗?朋友之妻不可欺啊。”

“好兄弟,哈哈哈。”

听到这,林初把猫粮放在门口,失魂落魄的调头准备往回走,随后赶上的妮妮惊讶的问,“小初,你怎么走了?”

门“吱啦”一声开了,陈辛旭好奇的探出脑袋,惊喜的问,“你们怎么来了?”

“Lucky生病了,我们给它买了点吃的,”林初背对着陈辛旭站着,极力的忍住喷薄而出的泪水,“我还有点事,我先走了。”

7.往事如烟

高考后,林初去了上海,一个纸醉金迷的都市。妮妮去了北京,陈辛旭如愿上了西安的A大,巴峰没考好,打算复读重来一次。就这样,他们走着走着,就被时光冲散了。

上海是一个很忙碌也很小资的城市,林初忙于参加社团,兼职,各种比赛,整天像个罗陀一样飞速旋转。在室友们的调教下,她很快学会了化妆,穿漂亮的裙子,举手投足间也越来越有味道。新的生活充实忙碌,林初发觉自己很喜欢这样的日子。

妮妮来上海看她的时候,林初带她去酒吧,四五度的rio,两人竟然喝的酩酊大醉。妮妮打着隔,醉眼迷离的说,“小初,我知道你也喜欢陈辛旭,对不起,抢走了他。”

林初摇晃着脑袋,扶着妮妮,口齿不清的呢喃,“我喜欢他没有用啊,他喜欢的是你这个类型的。”

“不对,”妮妮摇摇头,“你知道我们为什么分手吗?因为他亲口告诉我,他喜欢的是你。”

“都过去了,”林初摇摇晃晃的在路上走直线,她抬头指着月亮,瘫倒在地,“妮妮,今晚的月色好美啊。”

说完,两行热泪连线滚落。他们曾走的那么近,互相爱慕,又遮遮掩掩。既然错过了,就让它存在记忆里吧,像一朵永不凋落的花,在纯真的年代热烈盛放。

就算错过了爱情,也别辜负相遇。有些人,注定只能相遇,却没法开花结果。再见到陈辛旭时,我一定可以做到心静如水吧,这个名字从此以后,再也惊不起任何波澜了。林初想。

月光如水,明天又是一个艳阳天。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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