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中学初一补课在山东违法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05-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文件】:严禁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进行违规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包括初三和高三毕业班学生;严禁在职教师参与假期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开办课外辅导班或在课外辅导班授课等行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辖区内中小学办学行为的监管,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放假和开学时间,严禁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进行违规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包括初三和高三毕业班学生),严禁出借学校场所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严禁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各类补习班,严禁组织或诱导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另外,要加强对在职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严禁在职教师参与假期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开办课外辅导班或在课外辅导班授课等行为。同时,各地教育部门要积极联系工商、教育局部门切实加强对社会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中小学生的违规补课行为。山东省还将建立中小学寒假补课举报、督查制度,对寒假违规补课或其他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省教育厅将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各地违规补课情况进行督查,对查实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违规补课行为的县(市、区),将暂缓对其进行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对查实有普通高中学校违规补课行为的,将暂缓对其进行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评估;对出现违规补课学校较多的市、县(市、区),除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外,省教育厅将对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实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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