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物是人非,我还是很爱你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13
(一)

小婧说他一直都很爱我的时候,我是不信的。

看小说的时候,发现有些作者很喜欢用具体的年数来表达时间之久,之刻骨,之难熬,就好像我居然用了整整七年去跟随陈淀,却换来他一句“星慢,我会回来的”。

是啊,累了,玩腻了,他就会回来了,人都喜欢喝各种各样的饮料,但是怎样都少不了纯白开,他说我是他的纯白开,无味,但是不可或缺。

爱上一个人,就多了一条软肋,为了他,我改变了运动的轨迹,一颗星星原来也会为了一个人而慢下来。

我相信以个人之力可以扭转命运,就好像我可以让陈淀紧紧依赖了我三年,但是后面那拖拖扯扯的五年却让我有点力不从心了。

那年,他拄着拐杖,神情疲惫,笑意中带着不甘,他步路蹒跚地向我走来,旁边是多日未洗的衣服,满地的空易拉罐,桌上的残滓剩饭发出了一股酸臭味,引得苍蝇光顾。他脸色苍白,轮廓中的帅气消尽得就像我对他的恨意,他眼睛不知看着何处,嘴边忽而说出一句:“你走吧。”

我笑着说,我回来了。

陈淀,尽管物是人非,我还是很爱你。

(二)

英雄救美,流于年岁。十九岁的陈淀做了一位无力的士兵,想保护他的恐龙姑娘。他拉着我的手腕,走得飞快,明明是凉爽的九月天,他脖颈后却有闪闪汗珠,我欲挣脱,却发现被抓得很紧,我气喘吁吁地说:“放开我,我又没有错,干嘛要走!岂有此理,敢冤枉我!我要回去和他打一架!”

他的脚步慢了下来,回头看了一下我,也许是看到我气急败坏的样子与我矮小的身材有点不符,他咧嘴笑了一下,“他一个巴掌就可以把你放倒了吧。”

这时候我才注意到,这个拉着我走了大半条长安街的男生我从未见过,可以说是并不认识的,他许是看出了我的诧异和不适,慢慢放开了我的手,有点不自在地说:“我叫陈淀,我也是‘好又来’的员工。”

看着他有点窘迫的样子,忽而觉得有点搞笑,我手一拍他的肩膀,哈哈说道:“原来是同事呀,不过你作为一个男生也太怂了吧,刚刚那个水果店老板缺斤短两不是一天两天的了,这次更过分了,一个转身,居然给我装失忆,说我没付钱!不说假,如果不是你拦着我,我真的砸了他的店……”

我絮絮叨叨说了很多,他就在静静地听着,一句话也不插。后来他告诉我,他是几个月前才来到这里打拼的,我说我初中毕业就出社会打滚了,在这里我算是地头蛇,让他放心,我给他撑腰,他嘻嘻一笑,什么都没说了。

陈淀不算很帅气的男生,清秀的轮廓让他有一股书生气息,像“聊斋”里的宁采臣,他有一双琥珀色的眼睛,很纯粹、干净,我总开他玩笑,让他把眼睛给我,他笑着一口答应,眼睛弯弯,更加迷人。

我明明比他小一岁,但是却像他的姐姐一样,带着他认识各种朋友,我把我的朋友都介绍给他,一开始他有点不好意思,说自己不擅长交际,我推了他一把,别怂!猪朋狗友间的见面免不了被逼酒,陈淀说自己不会喝酒,众人笑翻在地,愈头把一瓶百威啤酒“咕噜咕噜”就喝见了底,眼里却还是清醒得不得了,他不屑地嘲笑了一声,“星慢,你带来的人不行呀,连酒都不敢喝,以后还怎么一起玩呀。”

他这句话一出口,大家都起哄起来,愈头熟练地把十只玻璃杯一列排开在大理石桌上,让人扛来一箱啤酒,眼前的杯子瞬间被满上了,他瞥了一眼陈淀,沉声说道:“怎样,喝不喝?”

我干笑一下,陈淀这小子“救”了我一次,我可不能欠他的,看来今晚是躲不掉要大醉一场了,我二话不说就拿起桌上的杯子,烈酒味把我喉咙割得有点生疼,我听见耳边传来欢呼声,“林星慢是女中豪杰呀”,“她从小喝到大,怕什么”,“我还没见过她醉过呢”……

对我酒量的各种各样的褒奖却像刀子一样飞来。我很怕呀,我不想喝酒,我也会醉的,醉在屋里,睡死在冰冷冷的地板上,头疼欲裂……喝着喝着,眼角忽然有点湿润,我仰起头,假装在灌酒,实际是不让眼泪流出来。

忽然,有人一把夺走我手里的杯子,酒忽然猛烈摇晃,洒了出来,“你别喝了,我喝!”

我还没看清,陈淀便把我喝剩的酒喝光了,一杯接着一杯,桌上的杯子渐渐空了。

英雄救美耶,英雄救美呀……

全场再一次沸腾起来。

所有人都不知道,这个怔住了全部人的陈淀,这天晚上在我家唱了一晚的“爱我别走”,鬼哭狼嚎的,调不成调,邻居来敲了我好几次门,我理亏地赔笑。

原来他说他不会喝酒,不是怂,不是在骗我,而是他真的很不能喝。当天晚上,他还发烧了,烧得迷迷糊糊,嘴里呢喃着什么,我靠近一听,居然还是“爱我别走”这首歌。

我折腾了整整一个晚上,又是敷毛巾,又是倒水,我本来想给他拿点药,去药箱一看才发现,药都过期了,当时已经凌晨三点了,我蹲着地上,第一次觉得很无助,我探了探他的额头,温度越来越高,床上的人好像已经昏迷过去了,没点声响。

那是我十几年来最漫长,最寒冷的一个夜晚。好像永远等不到天亮。

第二天,我们双双请假,被老板狠狠批了一顿,他让我不用管他,去上班就可以了,我一边打开刚买回来的药,一边用开玩笑地语气说:“那可不行,到时你病死在我家里怎么办,多晦气。”

他说,记得给我买束花就好。

后来他告诉我,他从小到大一喝多酒,就会发烧,所以他滴酒不沾。那天他夺走我酒杯的时候,在想些什么呢?我没有问他。他只是笑笑地告诉我,即使我烧傻了,也不能让你一个女孩子为我喝那么多酒呀。

我用手盖住他望着我的眼睛,有点害羞地说:“你不要这样对着我笑了。”

陈淀轻笑一声,我骨头都酥软了,他把我揽着怀里,在我耳边说:“可是星慢,我看着你,就会有挡也挡不住的开心。”

(三)

二十几岁的陈淀穷得最有底气,性子却被磨练得开朗了许多。他一直在“好又来”当厨师,而我却换了很多份工作,我们都在秉着一个不变的理念,那就是要干自己喜欢的东西。

他想开一家餐馆,只做我们喜欢的菜,而我想写出大家喜欢的文章,当第一次他知道我这个梦想时,笑得合不拢嘴。对呀,我一个初中毕业的人居然爱上了写作,真的很讽刺,我以为他会支持我,但是万万没想到他会和别人一样嘲笑我。

梦想呀,很多时候都是死在别人的眼里的。

我为此生气了好几天,不是气他的不相信,而是气我自己,我喜欢了那么久的写作,居然因为他的只言片语,让我害怕得好几个月都不敢打开文档写一篇文章。就好像,有次我买了一件心心念念好久的裙子,他说不好看,我便再也没穿过了。

过后,他问我,你希望我骗你吗?

我说,即使受伤,也不要半点欺瞒。

他摸着我的头说,我也是。

但是我还是很伤心,真话太疼了,他的真话把我打回原型,我开始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追求什么。

男生不会长大,只会变老。我偶尔还能从他的眼睛里还能看到他当年的稚气,那么薄脆,似乎在他醒了以后便消失得无影。他会在黄昏的时候出门,晚上一两点扶着墙壁走进我的房间,歪歪扭扭,还没走到我的床边,便烂醉在地上,挣扎着爬起去卫生间吐,我连大衣都来不及披上,便按下那盏昏黄的灯的开关,第一次我心痛地骂他,来了这里,什么都没学会,倒把酒量练好了,第二次我絮絮叨叨,让他别喝那么多了,第三次,第四次……

我已经忘了这次是第几次了,我机械地轻轻拍着他的后背,累得直打哈欠,他一身酒气,一言不发,折腾了半个小时后,他才说一句,去睡吧。

又是一夜的不成人形。

陈淀认识了我的朋友,就不打算还了。有一天晚上,他用手勾着我的脖子,轻轻地揽着我,另一只手夹着劣质的即将燃尽的烟,声音沙哑地说:“你说得对,闯社会真的缺不了朋友。”

那种感觉,就像一个黑社会大佬抱着他的情妇,我有点反感,打掉他手中的烟,我被烟头烫了一下,却一声不出,他对上我锐利的眼神,愣了一下,不知所措的样子让我想起他帮我喝酒的那一晚,我宁愿他永远是那个喝了酒会发烧,被人打会拉着我逃跑,会怯怯地和我说我不擅长交际的陈淀。

掉在地上的烟渐渐没了红影,窗外的天空还没被污染,湛蓝的迷人,可是他却被污染了。他很无奈地看向一旁,有种避之不及的反感,虽然是稍纵即逝,但是却被我捕抓到了,他心不在焉地说:“如果你口中的变化指的是从幼稚变成熟了,那又有何不可?”

我平时工作很忙,替一个不起眼的私人公司写写东西,有天我工作到晚上九点,路上行人缕缕,美好的夜生活仿佛刚刚开始。我赶去公交车站,搭上末班车回家,车上只有我一个人,空荡荡的,公交车一路上都发出“吱吱呀呀”的响声,让人不禁怀疑,下一秒就会散架,车毁人亡。

快到家的时候,车上放起了“爱我别走”这首歌。爱我别走,如果你说你不爱我,不要听见你真的说出口,再给我一点温柔。

我听着,跟唱着,竟然差点忘记了下车。

而就在我沉醉在曾经,沉醉在纯净中时,一通电话把我拉出现实。

是小婧打来的,她说陈淀和一群人在夜总会喝醉了,在闹事儿,正好那个店的老板和我认识,让我赶紧过去沟通沟通。最后,她断断续续说着,大致意思是大葱原本不让她告诉我,说是男人间的问题,但是她觉得我有必要知道。

我下了公交,抬头望了一眼黑漆漆的房间,从来没有一盏灯是为我而亮的,这夜,似乎更加寒冷彻骨了。

等我赶到“陌上”时,场面乱成一团,陈淀在混乱的人群中,但是我一眼就找到他了。他额头破了一块,扭头吐出一口污血,眼神中尽显恣睢,他沉默地看着我,却没有上前。我拢了拢大衣,深吸一口气,上前扶着他,他一把推开我,什么都没说,却像想把我掐死一样。

那双曾经只为我闪耀的眼睛布满了血丝,嘴边残留的血迹,让他看起来有点狼狈。

陈淀盯着我,直至窥不出喜悲,才开口问,“你怎么来了,我猜猜,你是来找苏毅的吧。”

语气中竟是嘲讽和揶揄。

苏毅便是“陌上”的老板,以前他还没开这家店的时候,我和他经常往来,后来他生意越做越大,我常嘲笑他有了金钱,就不要兄弟了,也有一年不怎么联系了。

我说,你什么意思?

我离陈淀很近,伸手就可以拥抱,但是我却觉得这个人怎么那么遥不可及。他淡淡地说到:“林星慢,即使受伤,也不要欺瞒。”

我点头。

他瞪了我一眼,绕过我,走到我肩旁的时候,说了两个字,骗子。那么短暂,那么果断,那么肯定,却那么清晰的两个字。

去他的山盟海誓,去他的爱情不朽,去他妈的陈淀,老子不服侍你了!

我在“陌上”门口冲着他离开的背影喊着,大家都把我当疯子一样看,我想我大抵真的是疯了。

(四)

我离开了。

这个横跨在我们之间的误会拉扯出了他一直以来对我的不信任和我对他的不耐烦,我还很爱他,但是我却想离开了,带着所谓的尊严,带着所谓的恨意,但是为什么我关上那扇门的瞬间,满脸都是眼泪呢?

陈淀那天出奇得没有出去,他定定看着我把衣服从衣柜里一件件拿出来,看着我在房里忙忙碌碌,我要带走我的吉他,带走我的稿纸,带走我潦倒不堪的青春,带走我的一切,可唯独带不走他。

他一句话都没有说,就是在看着我的一举一动,我想臭陈淀,你留下我呀,我就不走了,你喊我一声,我就不走了。

在电视剧里,如果女主要走了,男主就会挽留,在人山人海的飞机场里,他一定会找到她,深情地说一句,别走好吗?

忽然发现,我常自称老娘,但是骨子里还总是臆想这些不可能的剧情。

我望着他坐在有点残旧的沙发上,像成了一个影子,两指间夹得还是那种劣质的烟,我忽然有个很可怕的念头,离开?还不如纠缠一辈子,死在一起,为的就是最后一眼看的是他。

这种近乎病态的爱让我不寒而栗,我夺门而出。

在这条长安街里,装着我,却也吞噬了我,但是相同的,陈淀也被嚼碎在其中,这样我还不至于孤独。

如果没有之后发生的事儿,故事到这里就该结束了。最爱的人成了陌路,他可能真的会成为大厨师,开了一家餐馆,生意兴隆,我也许会不经意撞入,也许会拍桌子大喊这什么菜,咸的要命,叫你们老板出来。

也许十年后,我们会以这样的方式相见,我还是以那么泼辣的面孔出现在那个我最爱的少年面前。

(五)

陈淀的腿是怎么瘸的,我其实并不清楚,“好又来”的大厨忽然断了条腿,街坊间流言很多,有的说他大晚上喝醉酒,从阳台摔下去,幸好被雨棚挡了一下,留下条命,有的说他被人追打,他以一挡五,愣是把对方打得头破血流,但是他也没能保住他一条腿……

一开始,我以为是他为了让我回去散布的谣言,但是当我看到他拄着拐杖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哇”一声就哭了出来。

他给我递来一张纸巾,像个老态龙钟的扫地僧,我飞扑到他的怀里,他却没有回抱我,静得像一座冷冰冰的雕像。雕像抱久了也会变暖,但是他却拒我于千里之外。陈淀在我耳边说:“你走吧,这次我真的想你走了。”

我一颗心坦坦荡荡,不避不躲,被刺得千疮百孔。

我假装没听见,说我回来了,他让我不要因为同情他,怜悯他才留下来。

我笑着说,你想多了,我没有那么伟大,我是因为爱你才留下来,我是为了我自己。

我要把这个像乱葬岗,殡仪馆一样恐怖,冰冷,死气沉沉的日子搞活,即使凭我一人之力,我也不要屈服。

我没有告诉他,在离开他的六个月里,我真的找到了我喜欢的工作,在衡路的一家报社里,离长安街有点远,转地铁加搭公交车,可能要三个小时的路程,上司很照顾我,准备给我加薪。

但是我整个人活得就像一块在水里慢慢融化的香皂似的,泛着香气,却被思念折磨得滋滋作响,越变越小,直到消失不见,有着不可复制的哀痛。

有一天,我在打扫的时候,发现关着“飞鹰”那个笼子空了,“飞鹰”是我们一起养了六年的鹦鹉,他轻描淡写,飞走了,我非但没抓住它,还掉了下去。

敢情他是为了抓一只鹦鹉瘸的?!我气得随手拿起身旁的扫把,想拍下去,他委屈得看着我,低声说:“那晚喝多了,我以为它是你。”

我一时语塞。

陈淀瘸了腿,他的厨艺却没有变差,但是“好又来”是说什么都不愿意让他回去了。他一瘸一拐地走进一家家饭店,又一拐一拐地走出来,脸上尽显无奈,英雄气短,辛辣的阳光劈头盖脸地打下来,他告诉我算了。

怎么能算呢,我扯着他,说陈淀,你怎么又变回那个怂包了!

他笑着说,对,我不能放弃。

那段日子,就像行走在一条隧道里,黑漆漆,伸手不见五指,但是尽头有光。

(六)

你知道吗?

“慢慢沉淀”到今天为止有第三年了,还是在长安街,你走到尽头,左拐,会发现有一家小饭店,里面可能算不上熙熙攘攘,但是不曾有没客人的时候。

本来想招聘服务员的,但是陈淀不让,做的菜永远只有五道,员工永远只有我和他。

今天,有一个小女孩和他家人来吃饭,她脸蛋粉粉的,扎了两条小辫,她问她妈妈,为什么那个老板娘那么漂亮,却在这里做这些工作,她妈妈说因为生存呀,骑牛找马,为了填饱肚子。

我听了,笑了一声,收了钱后,走进去和陈淀说,其实我是因为爱你。

他正在做糖醋里脊,在锅里炸得翻滚的肉条上下抖动,他有点困惑地看着我,而后一笑,满手油却还是勾了一下我的鼻子,“我不想和你比谁爱得更多,你输了,又要生我气。”

世界真的很虚幻,我以为会和和美美的时候,却轰然崩塌,我以为一切都已经物是人非的时候,命运却让我们东山再起了。

窗外那颗木槿树开得灿烂,车窗上蒙了一层落花。昨夜有小雨,而我身边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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