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和母亲合开早餐店,叫我中午晚上在那开快餐,她们在店阁楼住,我自己租房,店里的一切水电费平摊,

大姐和母亲合开早餐店,叫我中午晚上在那开快餐,她们在店阁楼住,我自己租房,店里的一切水电费平摊,一个月2300的店租要我出一千五,而且店的厨房我没用她们做包子用,我自己是在店外面搭个帐篷炒菜。店里的纸和一次性筷子都是我买,他们过分吗?我真搞不懂!

第1个回答  2016-06-20
我认为有点过份,房租你应出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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