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07-16
20年前的贷款,可能面临诉讼时效的问题。根据中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最长时效为20年,超过20年的,法律不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一般情况下,银行贷款的诉讼时效为合同履行期满后的2年,在2年内不行使权利的,法律不保护,但债权人通过催讨方式引起诉讼时效中断,时效会从最后一次催讨重现计算2年,催讨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包括登报、起诉。如果这20年,银行没有以任何方式向债务人催讨,银行的债权不再受法律保护,债务人在法律上可以对银行的要求不予理睬;但如果当初的贷款合同约定贷款还清前,银行可以扣划贷款人银行帐户的,则债务人的退休金将面临被扣划的风险;
如果债务人逾期未还款,银行曾起诉的,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将被冻结,退休金也会被扣划,直到债务还清为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