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99%的投资咨询公司都在炒外汇、黄金,是否都是非法经营?
刑法第225条
非法经营外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二十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从这一条来看投资咨询公司都是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而且只要交易两手就超过20万美元了,似乎就是犯了非法经营罪。
请确切回答是否犯罪,依据是什么? 通过网络来交易,资本并不在国内完成交易不就是“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了吗?
按大家的意思似乎“只要不在国内的平台炒,到境外炒(透过网络下单到境外)”就不是违法了,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