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事业单位正式职工于2019年6月到退休年龄因单位出现一点问题让我配合工作,就没有办理完退休手续,工资是按在职期间工资发放的,2020年1月份单位给我停发工资,理由是财政预算没有我,所以不能发放,还让我退去年已发放7—12月份的工资,请问这样的做法合理吗?我是否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