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月初的时候申请辞职,干到这个月31号干完,可是店长招到人了,就让我这个月25号批我走人。什么意思?

我月初的时候申请辞职,干到这个月31号干完,可是店长招到人了,就让我这个月25号批我走人。什么意思?人招到了,就把我给赶走了?都25号了月底了,我干完我就可以领全勤奖跟业绩奖了,而且这个月国庆店里多加了4天假,一共是9天,25号批我,就等于没有9天假,这么欺负人的吗?现在什么奖都没了,我又是干了一年半的老员工了,我想问下,他们这样做犯法不?还没到31就批我,我要不要告他?

第1个回答  2020-10-26
可以按照流程办事,不能因为员工离职而作出对其不利的事情,可以向总店申请仲裁,不行就向劳动局申请。
第2个回答  2020-10-26
他这是在节省开支,没有其它意思。其实,你若真准备离职,一般也不在乎这几天,而且最后几天人的效率是非常低的,也就是说可用价值是非常低的。你可能感觉有些损失,其实即便你拖到最后一天只会徒增尴尬和紧张气氛。而店里即便赔偿也没有多少,他肯定愿意提前告知你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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