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月初的时候申请辞职,干到这个月31号干完,可是店长招到人了,就让我这个月25号批我走人。什么意思?人招到了,就把我给赶走了?都25号了月底了,我干完我就可以领全勤奖跟业绩奖了,而且这个月国庆店里多加了4天假,一共是9天,25号批我,就等于没有9天假,这么欺负人的吗?现在什么奖都没了,我又是干了一年半的老员工了,我想问下,他们这样做犯法不?还没到31就批我,我要不要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