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近新闻联播中《中英联合声明》过时无效的一点解释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4-15

揭示《中英联合声明》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深层次关系


1984年,中英两国在历史性的会谈中,由撒切尔夫人和邓小平共同签署的《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简称《联合声明》),为香港的回归和过渡期(1984年至1997年)奠定了基石。其中的核心原则——“一国两制”、“港人治港”与“高度自治”,为中国与英国共同确立了香港未来的治理框架。


《联合声明》作为历史性的过渡文件,明确了中国政府将在1997年7月1日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并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然而,这些原则在执行时,由于其高度概括性,难免在具体操作上存在一定的模糊地带。一些港独分子和外部势力借此质疑“两制”和“高度自治”的执行,然而他们忽略了“一国”这一根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简称《基本法》)在1990年出台,作为宪制性文件,它对香港的制度、政策、中央与特区的关系等进行了详尽规定,是解决香港问题的法律基石,而非仅凭《联合声明》中的抽象原则。


深入解读《基本法》,它的序言中明确指出:“根据宪法第三十一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管理,这一方针在《联合声明》中已经阐述。”这表明,《联合声明》的精神已内化为《基本法》的实质内容。例如,第五条的“五十年不变”政策,虽为过渡期设定,但中国政府考虑了香港的特殊地位和经济关联,为“两制”留有灵活性。然而,如遇极端情况,《基本法》的第十四条和第十八条则明确了中央政府对香港社会治安和国家利益的保障,确保“一国”原则的不可侵犯。


1997年香港回归后,《基本法》成为解决香港问题的核心法律依据。香港问题的升级,与其说是《联合声明》的过时,不如说是历史合力与香港内部问题的交织。经济上,房地产金融业的垄断、政府能力受限和教育文化领域的分歧,都导致了分歧和缺乏共识。而澳门的平稳发展,恰恰得益于与内地的紧密关系和一致性目标。中国坚持按照《基本法》处理香港问题,而非依赖过时的声明,体现了原则的坚定与策略的灵活性。


美国副总统彭斯利用《联合声明》来炒作香港问题,揭示了当前中美关系的复杂性。然而,正如历史学家徐中约的预测,这仅仅是更深层次国际关系动态的体现。面对这些挑战,中国坚定不移地维护“一国两制”原则,用法律和事实回应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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