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管理案例的题。求解答

某消防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要求有施工承包壹级资质。ABCDE共5家施工单位进行投标。
D公司因任务饱满,E和D协商D公司为E公司陪标,D公司编制商务报价时,单价均参考E上浮10%。
F单位是业主推荐施工单位,具有施工承包三级资质,业主建议B单位同F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投标前一小时,A公司突然提交总价降低10%的补充标书。
开标后,B公司总价最接近标的,但是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
评标委员会经查。认为EF串标。
经公平公共评审,C公司中标。
问题:
1、A公司投标的做法是否违规?为什么?
2、本次投标活动中那几家投标公司废标?为什么?
3、本次招标活动是否有效?为什么?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0-12-19
个人理解如下:
一、A公司做法并不违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有权补充修改替换或撤回投标文件。所以该公司的行为属于投标策略之突然降价法,符合法定要求,因此并不违规。
二、B公司因未盖公章,属于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应予废标。ED公司协商围标,且报价呈规律性降浮,确有串标嫌疑,一经查实应予以废标。F单位因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应予废标。
三、至于本次招标是否有效,我是这样了8理解的,经评审有效标书只有AC两家,少于三家,主要看是否缺乏竞争,如竞争充分,该次投标有效,如不充分,评标委员会可否决所有投标,本次招标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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