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疑问

今年上半年我考的是吉林省公务员,并且参加完体检了,但是我不想去,因为下半年9月还有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我想报,因为我很想去辽宁,我的问题是,如果吉林省录取了我之后,我还考上了辽宁的公务员,吉林省能放我走吗?听说公务员要服务5年,是真的吗?有没有权威的解释?谢谢,帮帮忙

第1个回答  2009-07-29
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
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

五年服务期内是不放你走的,但你要是有路子的话,可以跨地区、跨部门转任,转任到辽宁。不过这是相当困难的
第2个回答  2009-07-29
你去了吉林就不能去辽宁。新录用公务员的最低服务年限是五年——参照《公务录用规定》
第3个回答  2009-07-30
吉林的体积完后可以打电话给招考单位说你不去了 一定要打 他们可以递补的 不然以后可能会进吉林省黑名单 问题是如果辽宁的考的比较晚吉林通知书都邮寄到了估计就不可以了
第4个回答  2009-07-30
问个题外话……你就体检完了??你报的是哪的啊?我报的怎么还没消息 啊……不是说8月中旬才体检的吗?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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