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人民法院有哪些职能科室?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2

上高县人民法院机构设置概述


1. 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 协助领导处理司法事务,包括组织会议、档案管理、保密工作、司法技术鉴定,负责财务、物资管理、后勤服务以及行政管理工作,包括机关接待。


2. 政工科: 负责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和表彰,协助党委工作,包括组织人事、法官管理,法官考评、司法警察警衔审核、老干部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


3. 立案庭: 立案、申诉复查、诉前保全,处理诉讼和非诉讼案件,管理案件流程,包括公示催告和督促程序,以及司法纪检统计分析。


刑事审判庭: 审理基层刑事一审案件和少年刑事审判。


4. 民事审判一庭: 专注于婚姻、家庭等案件的一审审理。


5. 民事审判二庭: 主要审理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等案件,以及企业破产等特殊案件。


行政审判庭: 审理行政一审案件,执行赔偿案件和行政非诉案件执行。


6. 审判监督庭: 处理各类再审案件,包括上级指定和抗诉案件,以及案件检查工作。


7. 执行局: 执行生效判决、裁定,处理委托执行和协助执行事务。


8. 司法警察大队: 警务工作,包括法庭警卫、押解、法律文书送达,死刑执行,以及机关保卫工作。


9. 监察室/纪检组: 负责法院监察和纪律检查,受理违法检举、控告,调查处理违纪行为。


10. 研究室: 起草文件、报告,负责信息、督查、文秘和新闻宣传,以及法院调研。


11. 司法技术室: 管理司法技术鉴定工作。


12-17. 各法庭: 分别负责各自辖区内的民事和刑事自诉案件,以及行政非诉案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