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4-07-13
《马关条约》是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签订的一项不平等条约。该条约原名《马孝历陵关新约》,日本则称之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该条约的签订标志着甲午中日战争的结束。中国方面的全权代表是李鸿章和巧戚李经方,而日本方面的全权代表则是伊藤博文和陆奥宗光。
根据《马关条约》的规定,中国需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岛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并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此外,中国还需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并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投资办厂。
《马关条约》为日本带来了巨大的利益,激发了其进一步的侵略野心。同时,该条约也使得中国的民族危机变得空前严重,半殖民地化的程度也因此大大加深。该条约满足了帝国主义列强对华资本输出的需求,并引发了列强瓜分中国的狂潮。详情